老房拆后有“家”难进 老母亲为赡养问题起诉儿子儿媳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11 09:45:23 Fri   

萧山日报讯 欢欢喜喜等来了拆迁的安置款,却没机会住进儿子儿媳的新房。当刘奶奶发现自己眼前只剩下一条路——住不上老年安置房,要被送往养老院,一时急得哭了出来。

老伴去世,老房拆了,刘奶奶想要安度晚年的心愿难实现,无奈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

原来,老伴去世后,刘奶奶独自居住在和老伴一起建造的房子里。后来因为儿子徐冲(化名)要造新房,为了面积大一点,她把地基给了儿子。从此,刘奶奶独自住在“架空层”的小房子里,平时自己烧饭,自己照顾自己。

今年5月,徐冲的房子被划入拆迁范围。等他们拿到安置款、准备腾房时,刘奶奶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被纳入儿子的新家。看到老母亲为此忧心忡忡,女儿徐丽(化名)看不下去了,她认为哥哥嫂嫂这样做不对,在取得了丈夫和儿子的支持,将老母亲接回了自己家居住,并掏钱为她在老年安置房购买了“名额”。最终,在村领导劝说无果后,刘奶奶一气之下起诉了儿子儿媳。

萧山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做了诉前调解。为了将矛盾彻底解决,调解员做了好几回工作。上百万元的拆迁款项,在儿子和儿媳的眼里,只有10万元的份额是属于老母亲的。对于刘奶奶的养老问题,这无疑是杯水车薪。

另一边,妹妹徐丽也有些招架不住了。“他们说我为了争财产才这么做,但我摸着良心保证,完全是看我母亲受委屈才出头的,拆迁款我是一分都不会来争的。”其实,徐丽自己也是当奶奶的人了,有一大家子的事务要忙,还要管小孩,“说实话,还好我家里人都支持我,不然我也坚持不下去了……”

正式开庭那天,刘奶奶的代理律师蔡律师和徐丽早早地来到了法院。庭审前,律师和庭审法官进行了沟通,觉得想要彻底解决矛盾,调解是上上策。随后,法官在摒除外人后,亲自询问了刘奶奶的意见和想法。

“我只是想有个保障,不是一定要和儿子他们住一起。”刘奶奶表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去住养老院这个方案。

那么,为什么徐冲和妻子一开始会不同意调解呢?他们认为,所有的拆迁安置款以及房子都应该是属于他们的,跟刘奶奶是没有关系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拆迁虽然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拆迁款也只打给户主,但不代表这笔钱及房子都只是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拆迁安置的所有人。

一般而言,可以依据拆迁协议上的具体分项,来看每一项的金额究竟是根据房子计算,还是根据人口计算。如果是根据人口计算,安置人口就是依据;如果是根据房子计算,那么建房时的人口及贡献值就是主要依据了。所以,刘奶奶本可以拿取应有的份额。

最终,经过法官和律师的多次沟通,终于“磨”出了一个让当事人都同意的调解方案——在金额上适当让步,并找中间人对这笔钱进行监管,真正用于刘奶奶的养老事宜。

为了保障以及缓和各方紧张的关系,对于分给刘奶奶的安置款,由刘奶奶的小弟进行监管,专款专用。而徐冲一家也不能据此免除对刘奶奶的赡养义务,还是要尽到赡养责任。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蔡程成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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