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宋立的职业生涯和贪腐蜕变,都绕不开一个“房”字。 2020年7月7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立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宋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7月14日,宋立提起上诉。9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宋立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9年间,宋立利用担任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工作人员、副处长、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定级和年审、校属企业经营改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通过低价购房、高价卖房、直接收受等方式,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95.8432万元。 期待落空 企图“自我补偿” 1988年大学毕业后,宋立被分配到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工作3年不到就调入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从此与“房”结下了“不解之缘”。 宋立以“拼命三郎”的作风和干劲,35岁就当上了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副处长,之后主持房地产业处的工作。然而,外来新处长的意外到任,给了他“当头一棒”。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近在眼前的提任转眼变得遥不可及,心态上发生了变化。”宋立滋生了“副职随便应付即可”的消极想法,甚至萌发了下海经商的念头。 思想的“总开关”一旦锈蚀松动,私心杂念就会趁机露头。当时,房地产业一片火热。身为房地产行业主管处室的领导,宋立嗅到了“靠房谋利”的机会。 2004年3月,宋立开始了第一次“炒房”。他瞄准了宁波的一处房产,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处室负责人的帮助下,宋立向开发商谢某某打招呼,先支付10万元定金定购了一套房子。为确保自己稳赚不赔,宋立没有按照定购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其余房款,而是在两年后房价上涨时,等找好了“下家”,才去办理购房手续。拿到房产权证后,宋立立刻以70万元的价格转手,从中违规获利10万余元。 低价买房高价卖出,转手间就能轻松获利。宋立渐渐摸出“靠房生财”的门道。他不仅要利用“低买高卖”赚利,还想兼顾仕途发展进步。在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打好算盘后,宋立便一头扎进贪欲的漩涡中,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靠房谋利 大搞“低买高卖” “这么多年帮了他不少忙,我买自己住的房子,他只要有的赚就好了,优惠大点也是他的诚意。”宋立口中的“他”,是其交往多年的“老朋友”,杭州某房地产开发商吴某某。 宋立利用职务便利,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定级、申报和年审等事项上,对吴某某公司多次“照顾”。在多次对吴某某谈起自己的购房意向后,2004年9月,宋立和妻子一起到吴某某公司开发的杭州市上城区某处房产看房,相中了正在建设的二期一套住房。 获知宋立夫妻的需求后,吴某某“大方”地提出,不管以后以什么价格开盘销售,这套住房都按照一期开盘销售价再给打折优惠,以230万元的价格留给宋立,甚至“贴心”地自掏腰包,替宋立预付了30万元的购房意向金。 2007年楼盘竣工后,宋立在明知市场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仅支付近200万元,买下了这套213平方米的商品房,甚至在入住后无偿占用2个车位,欣然笑纳了吴某某的利益输送。后经鉴定,该套房子当时的市场价格达422.9万元。 贪欲不遏 沦为人生输家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宋立一路闷声发财,侥幸地认为自己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俨然一副“人生赢家”的模样。 “宋立没有意识到他所谓的‘房产投资’离开权力寸步难行,所谓的‘优惠购房’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权钱交易。他处心积虑的种种经营,为日后离开省建设厅房产处后继续实施‘期权腐败’作了铺垫。”办案人员表示。 2013年,宋立担任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主任,跻身副厅级领导行列。在领导干部个人资产申报时,为了隐瞒因优惠购买迟迟未办理权证的某处房产,宋立找到了此前曾受过自己帮助的房地产商施某某。施某某虽然清楚这处房产的市场价在500万元左右,但是为了继续维持和宋立的关系,还是答应了宋立高价出售的要求,两人口头约定以640万元价格交易。在申报个人财产时,宋立还多留了个心眼,为该处房产填报了560万元的“市场出售价”,千方百计隐瞒权钱交易、违法获利的事实。 党的十九大后,他的贪婪之手仍没有停歇。甚至在被留置前不久,宋立仍盘算着如何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为儿子低价购买婚房做准备。 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再隐蔽的贪腐手段也无处遁形。2019年,省纪委省监委部署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行动。听到组织在核查自己的房产情况后,宋立不但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还多次与施某某商量对策,编造欠条和利息等谎言,企图瞒天过海,对抗组织审查。 宋立在忏悔书中写道:“直到被留置,才意识到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多严重,‘权、钱’交易有多严重,贪欲有多严重,掩盖事实真相的做法有多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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