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买卖宠物须谨慎 涉嫌犯罪要判刑
2020-08-07 13:30:00杭州网

富阳日报讯 近日,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叶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叶某某在其个人经营的宠物店内,多次将他人寄卖或通过网络非法收购的吸蜜鹦鹉予以出售并从中牟利,违法所得5300元。经鉴定,吸蜜鹦鹉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野生动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翔实的证据,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表示认罪悔改。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扣押在案的款项及涉案手机予以没收。

检察官说法

买卖“宠物”须谨慎。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非法购买、出售的,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宠物店经营者还是宠物爱好者,在购买、出售宠物前必须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合法交易,防止触碰法律底线。同时,网络交易平台的相关监管者也应当强化监管,避免平台成为野生动物买卖的不法之地。

来源:富阳日报    作者:记者 何芳芳 通讯员 白思静    编辑:郑海云    责任编辑:方志华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浙江农林大学万名师生在服务乡村振兴调研社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创新“云学堂” 架起东西
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桐庐“绿书签”进文
我为最美阿克苏代言丨“最美”的相遇:跨越
最新!社保信息系统省集中后业务办理有变化
小车违规停在高速上,后车避让不及直接翻车
本周日有场廉租房选房活动!这份小贴士请收
从攀藤梯到上楼梯 四川“悬崖村”搬迁记
河北任丘一女孩遭绑架杀害 警方悬赏5万征
网络侵权行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杭州影像


学“非遗”

钱塘江大潮起涌 煞...

今天立秋 立秋≠入...

钱塘江新建双层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