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近日,杭州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了两起酒驾顶包案,当事人小曾和祝某有许多共同点:爱喝酒,也爱酒后开车逞能,面对醉酒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时,更是统一选择了逃避,找人顶包……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等待交警时又喝3罐 小曾今年26岁,住在杭州临安。 小曾特别爱喝酒,5月13日那天,为喝酒这事,还和老婆吵了一架。 气愤的小曾不想和老婆纠缠,半夜开车跑了出去,不过路上,他依然没忘买酒。凌晨时分,生着闷气的小曾一人在车上喝完大半箱啤酒。 第二天早上和中午,酒气未解的他又喝了不少。此时,小曾的老婆气消了,小曾也回到了家中,一家人和亲戚朋友一起吃了晚饭。 晚饭后,家人劝小曾不要开车,可小曾不听。为了安全,谁都没坐小曾的车,转而去搭乘没有喝酒的小曾舅舅的车。就这样,小曾与舅舅一前一后出发了。可没多久,舅舅就接到了小曾的电话:“舅,我开得太快,直接冲出了路基,车翻到沟里了,人没事,你放心。” 此时的小曾总算有点清醒了,拨打了救援电话,并报警处理。可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小曾看到车里放着的没喝完的啤酒。担心交警来了发现自己喝酒的事实。“聪明”的小曾赶紧把啤酒箱扔得远远的,不过,剩下的3罐啤酒他不舍得扔了…… 该怎么办?看着3罐啤酒,小曾卯了卯劲,选择一口气全部喝完! 舅舅很快赶来,陪着小曾一同等待交警。不多时,交警也到达现场。 “谁开的车?”交警问。 “车是我的,但是他开的。”小曾指了指旁边的舅舅,舅舅也连忙点头承认。 随后交警测了小曾的酒精含量,高达243mg/100ml。此时的小曾仍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直到交警调出监控,小曾才如实交代了情况。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以血液检测的结果确认其酒精含量。 最终,小曾因构成危险驾驶罪,且严重抗拒检查,被判处拘役2个月10日,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