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公安 “我被强奸了,你们快点来!”5月12日深夜,余杭公安崇贤派出所接到女子高某报警,其在余杭区崇贤街道一家酒店内被一个叫大凯(化名)的男子强奸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满脸无奈的站在酒店门口,此人正是高某口中的“强奸嫌疑人”大凯,而报警人高某已不知所踪。大凯称高某报警后便离开了,但自己根本没有强奸她。 民警立即致电高某做进一步了解,“你好,我们是崇贤派出所民警,是不是你报警被强奸了?” “啊?” “是不是你报警被强奸了?你现在人在哪?” “啊?” 随后,不管民警怎么发问,电话那头却没有了声响。民警再次拨打通电话,这次高某含糊其辞,一会让民警去问大凯,一会说不用处理,随后又挂了电话。 民警了解得知,大凯今年30岁,桐庐人,在余杭经营一家公司,之前与做酒水销售生意的高某认识,平日里两人偶尔也有联系。当晚高某约大凯出去玩,大凯爽快的答应了,还请高某吃了烧烤,本来两人还挺开心,不料高某突然讨要1000元钱,由于身上带的钱不多,又花费了不少,大凯当下便拒绝了,谁知高某立马翻脸,转头竟报警称被自己强奸。 民警再次与高某取得联系,迫于压力,高某来到派出所。高某,25岁,吉林人,平时在娱乐会所做销售酒水生意。经审查,高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高某交代,自己近期手头比较紧,想起了做生意的大凯,心想着约出来聚聚顺便讨要些零花钱。结果遭到大凯拒绝后,高某便报警谎称其强奸自己,想以此威胁大凯,但大凯没有妥协,最后高某只好作罢离开,没想到民警找上了自己。 目前,高某已被余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对虚报、谎报110或者恶意报警,扰乱警务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