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年春节前夕,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纪工委收到了一封来自辖区内燕子弄居民的举报信,在信件末尾,燕子弄6幢16户居民用不同的笔迹签署了实名,留下了电话号码: “燕子弄6幢外沿街配套用房本应属于全体住户,却被小营街道人员长期占用,转租谋利,该问题之前派出所协调过,市、区信访部门也参与过调查协调,一直没能给6幢居民一个系统完整的答复,希望街道纪工委主持公道!”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王卓俊随即拨通了反映人的电话,详细询问反映人所掌握的背景情况,在电话里说道: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了您的信访举报,尽管这个问题时间跨度很长,但我们一定会在职责范围内仔细调查清楚,给你们一个说法。” 调查细节 电话那头,举报人的意见十分强烈。 王卓俊耐心地问他,知道具体是谁在利用房屋谋利吗?能不能提供几个社区党员干部的名字? 举报人却说不上来。 挂上电话,王卓俊觉得这个举报有点棘手。纪检监察机关平时受理的信访举报,大多指向具体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也就是说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从这个人入手调查,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可这次的举报,反映了具体事,却没有指向具体的被举报人,如果查,去查谁呢? 王卓俊先去摸了摸情况,跟反映人、其他部门知情人聊得多了,他才感觉到,问题可能是出在房屋产权归属解释没做好。小区大门口那6幢沿街配套用房,“长得像”传达室,老居民也觉得应该用作传达室,却看到房子被某些人拿来租用谋利。 长此以往,就给居民形成了这样的印象:大家的共有房屋,被街道社区某些工作人员占用了,这里面肯定存在损害我们居民利益的问题! 居民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这么多年,这些房屋真正的所属关系没人搞得清楚,没人做过房屋产权说明,给居民解释这个问题。而这个误会你越不去解释,越让人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居民对社区里的工作人员误解也越深,恶性循环。 这件特殊的信访举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王卓俊不敢大意。但要先查清房屋权属关系,搞清楚这房子到底是不是公共财产,才能进一步调查这其中有没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可是查办难度也超出预料: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房屋权属关系几经变更,登记规则屡有变化,在这里住了快一辈子的老居民都说不清这几间房的来源,举报对象又过于泛化…… “办好了能够取信于民、化解矛盾,办不好势必导致问题上移,造成重复访、越级访。”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黄文明鼓励王卓俊。我们说自己是“家门口的监委”,可履职能力到底怎么样?就把这次办信当成一次实战检验,让群众看看我们到底行不行。 于是,王卓俊带着人,克服疫情防控期间的种种困难,着手核实情况。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查这种事,是有优势的。搞清老房屋的产权归属,需要查询、调取不少陈年资料,社区没有这个调查能力,想查也查不到。”王卓俊说,而他们接了这个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可以适当运用监察机关的调查权限。 他们谈话取证、调取资料,查阅了2001年以来的街道财务、房产、人事档案等原始材料,特别是房屋宗地图、租赁协议和入账记录,向街道、社区干部、承租户等广泛了解情况,终于还原了多年来该处房屋的产权和使用的脉络——该处房产确实不属于小区的配套用房,而是拥有独立完整产权的经营用房,租赁过程连贯且不存在中间人转租,也未发现有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涉及该处房屋的经营性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