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变道车辆,加速撞上,赔了车损还要赔手机……杭州这伙人作案180余起,获利近30万,已被判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3-24 11:52   

都市快报讯 随意变道,不保持安全车距,这些不良的驾驶习惯不仅会增加交通事故风险,更可能给“碰瓷者”可乘之机……

上周,下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了一起汽车“碰瓷”诈骗案。

瞄准变道车辆,加速撞上

赔了车损又赔手机

2018年3月13日晚上7点多,陈先生驾车正准备变道,可是猝不及防,后方的出租车猛地冲上来,两车刮擦。

出租车司机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让陈先生负全责,还拿出两部手机,说是刚才碰掉下来摔坏了。陈先生起了疑,车里都有脚垫,即使手机掉下来一般也不会摔坏。再看看车子,自己的车只有轻微刮蹭,可对方却是整个右侧都有刮伤。陈先生越发觉得不对劲,难道对方是“碰瓷”的?因为没有证据,保险公司定损后,陈先生总共赔了对方近8000元。

陈先生的怀疑没错,出租车司机孙某的确是个“碰瓷”专业户,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他干起“碰瓷”这门营生,以车损、误工费、身体损伤、车内手机损坏等为名,从对方车辆驾驶员或保险公司处骗取赔偿款,屡屡得手。

“碰瓷”师傅带徒弟

两人搭伙屡试不爽

夏某开出租车也有七八年了,他和孙某是2017年在一家汽修店认识的,孙某告诉他:“遇到前面有变道车,千万不要避让,直接冲上去,发生事故是对方全责,可以赚取赔偿金和实际维修费之间的差价。”

夏某听后便开始有样学样,多数自己“单干”,有时也邀请孙某一起出去“逛一圈”,相互配合。2018年11月8日下午2点多,夏某开着出租车,孙某驾驶一辆桑塔纳紧随其后,行驶到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夏某找准时机,一脚油门加速冲了上去,一头撞在了即将变道车子的右后侧。

下车后夏某立马唱起“白脸”,凶巴巴地要对方负全责,孙某则把桑塔纳直接开到两辆车前方停下。“别急别急,大家有话好好说,我是这辆出租车的老板。”孙某在一旁打圆场,他一边劝夏某不要太凶,一边劝对方司机不要报警。“私了吧,交警来了还要处罚,报了保险明年还要加保费,不划算的。”

后对方赔了1600元钱,两人拿到钱后分了分。夏某本来腰就不好,有时“碰瓷”后,也会以此为由多问对方要一两百的误工费。

明知是“碰瓷”骗保

汽修店老板甘做帮凶

在两人的“碰瓷”圈套中,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一家汽修店的老板——陈某。2017年下半年,两人高频率地发生事故,一般都到陈某的店里修车。

“做我们这行的都知道,他们是‘碰瓷’骗保的,经常同一个部位刮擦多次后才来修。”陈某供述道。

两人撞车后,伤痕很小的一般不去修,确实要修的就去陈某的汽修店,因为就算真的修起来也用不了保险公司定损的价格。无论修了没修、修多修少,陈某都按定损金额代开发票,赚取5.5个点的差价。

东窗事发,诈骗罪成立

三人相继落网被判刑

2018年12月,警方在日常交通事故报警回访中,收到多人反映某出租车司机存在“碰瓷”嫌疑,随即立案,并于2019年3月将三人相继抓获。

经查,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孙某、夏某驾驶机动车“碰瓷”,共制造交通事故180余起,骗取赔偿款近30万;被告人陈某在明知两人“碰瓷”的情况下,为受损的机动车提供修理服务,提供维修发票供两人索赔,提供自有轿车给孙某驾驶“碰瓷”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结合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最终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3000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提醒

行车路上如果遇到“碰瓷”,请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及时报警,不要“私了”。“碰瓷者”一般都做贼心虚,尤其是那些事故率高的、有“前科”的车子,一旦报警,“碰瓷者”往往因担心被查出持续作案而放弃“索赔”,息事宁人。同时,有警察在也能够更好地判断对方是否为“碰瓷”。

其次,“谢绝”好心人的调停。“碰瓷者”有时会结伙作案、相互配合,还会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以此来攻破司机的心理防线。这时千万要保持冷静,不要被“碰瓷者”的言语所迷惑,如果对现场情况起疑,一定要保护好现场,果断报警求助。

最重要的一点,行车务必遵守规则。当开车至转弯处或者变道时,一定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前后方车辆,不要随意变道,更不能加速;行驶途中务必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这样即使“碰瓷”者故意急刹车,你也有足够的时间缓冲,不至于追尾。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夏法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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