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违反法律 业内人士对于这个做法看法不一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波克律师告诉记者,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小区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用这笔钱来给业主发放红包,是可行的。但是从长远考虑,这笔钱还是留下用作小区使用基金比较妥当。“买房时每户交的物业维修基金,只能用作小区公共修缮,如果是小区内的新建项目,是不能用这笔钱的。如果是小区内想新建一个篮球场,或者建一个售货亭,这种都不能用物业维修基金,只能用经营性收入,所以如果是为了小区未来业主的需求、更好的环境来着想,经营性收入还是留用比较好。” 曾担任过业委会主任的张女士认为,如果把这笔钱用来给业主分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就是分多少。“要留下多少钱才够呢?小区的后续投入是无法预估的,小区内的设施每一年都在老化,需要维护的地方很多。如果这笔钱短缺了,再去向业主筹措就很难了,一般来讲,物业维修基金最好只用利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动本金的。”其次是怎么分。一个小区里,户型面积各有不同,房子大的是不是要多分一点?分红的标准很难界定。 城西的“网红小区”兰桂花园,可能是杭州最早开始给业主发放红包的小区了。业委会主任周国柱说,发红包确实可行,但是是有前提的。一要看小区后续的经营能力,今年的钱分掉了,明年还有没有进账?能不能满足小区需求?二要看维修基金是否紧张,如果维修基金不多,那么这个钱最好还是留着不要发。另外,周国柱认为,就算是给业主回馈,也要用在刀刃上。“福利的形式可以有很多种,比如组织大家春游,或者办活动,增进邻里和谐关系,是不是对小区更有利?或者春节期间给物业职守人员发点过年礼,都是可以考虑的。” 你认为,小区结余的经营性收入用在哪里比较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