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 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 本报讯 10日凌晨1点45分,超强台风“利奇马”登陆浙江。就在“利奇马”登陆的8个小时前,一群人身穿制服站在几辆运渣车旁,严密注意着周边的一举一动。原来,这是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扣押案涉车辆。 案件要从2017年2月说起。范某在杭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负责所有车辆的电焊、棚布及加车顶盖工作,冯某为建设公司的车队修补轮胎。 由于建设公司拖欠范某车辆电焊、棚布及加车顶盖费用5万余元,拖欠冯某车辆修理费4万余元。冯某与范某迟迟拿不到钱,分头将建设公司告到萧山法院。 经法院判决后,建设公司仍未及时付款,冯某与范某先后今年1月、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联系到建设公司负责人闫某,向其释法析理,详细告知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法院‘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规定”,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 同时,法官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查控建设公司名下财产,责令交出相关车辆。但建设公司嘴上唯唯,背后捣鬼,认为车队行驶的具体位置难以被查明,便将法官的告诫当耳旁风。 察觉到闫某的消极履行态度后,执行法官联合范某、冯某多处打听寻找建设公司车队。9日下午,法官在明确掌握车辆分布位置后,迅速组织干警前往萧山某街道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场查封扣押车辆。 因案涉车辆分布较散,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现场。两组先行小队迅速控制车辆,冒雨粘贴封条,联系拖车公司;第三小队组织更充足的干警力量后奔赴各点,援助先行小队控制现场。 建设公司部分人员得到消息后赶到现场,试图阻碍法官执行,最终迫于执行压力,在拿取私人物品后就离开了。 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收尾,法院警车一路护送拖车前往指定停放点,将3辆车扣押到位,后续将启动相关评估拍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