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网友在杭州骑滑板车被罚款20元
目前小邹伤情严重,仍在医院救治中,临安警方并没有对他进行相关处罚。
但去年7月,就曾有一位网友因在杭州骑滑板车被交警开过罚款单!
根据这位网友上传的交警处罚单显示,被处罚人于2016年7月10日10时44分,在文一西路花蒋路口处,实施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违法行为(代码301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元的规定。
其中,在处罚单上车辆违法类别一栏上,电动自行车被人用水笔改成了“滑行”。
西湖交警大队留下中队的余警官说,当时交警在文一路花蒋路口执勤时,发现有男子骑着一辆电动滑板车,由东向西驶来,执勤交警在路口把他拦下后,认为他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滑板车的违法行为客观存在,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第一项“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
电动摩托车、滑板车、平衡车
无牌无证都不能上路
临安警方提醒,电动滑板车是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只能在一些小区或者娱乐的公共场合、公园、封闭道路内、封闭场所内,进行娱乐性的活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不能上路--“路”指公共道路,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另外,目前市面上的平衡车,也和电动滑板车一样,是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而且这两类车,有些没有油门和刹车,纯粹依靠骑车人身体倾斜程度控制的,要是控制不好,就容易摔倒,在马路上行驶时,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手忙脚乱,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