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目前高发的二手房交易纠纷有哪些?
1.一房二卖纠纷。
目前,95%以上的二手房交易都是没有律师参与的。部分房东为了追求利益,很可能同时委托两家中介公司,出现“一房二卖”的状况。
作为卖方,当然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毕竟是违约行为,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
而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判定这套房屋的归属,主要看三点:一是谁的合同在前;二是谁实际拿到了房子;三是看谁先登记、先办证。一般来说,房产交易最终以登记为准,如果是同一天签约的,那么谁先办出房产证来,房子就归谁。
至于没有拿到房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房东赔偿。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是可以按照房屋差价赔偿的,也就是说,除了违约金,法院还会考虑差价,判令房东适当给予补偿。
2.卖方毁约(不签约)纠纷。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仅签订了定金合同或意向合同的案例中,双方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卖方改变主意,不愿意签约了。
法律遵循缔约自由,买方虽然可以向卖方追究损失,但如果房屋差价较大的,就很难得到补偿了。
买方如果怕吃亏,最好在签意向合同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3.卖方不履行交接、交付义务纠纷。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正式合同已经签完以后,比如合同约定一个月后交房的,到了时间,卖方迟迟不肯搬出,或者又将房屋另租给他人的。
碰到这样的事,买方有两种处理方式可以选择:要是不想买了,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卖方赔钱,一般来说,违约金可以是房价的10%至15%,最高不要超过20%;如果还想要房子的,可以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证交房。
4.买方首付款或按揭贷款纠纷。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是负有较多义务的,比如保证房子的质量,保证三证齐全等等,而对于买方来说,最大的义务就是按约付钱。
举个例子,买卖双方约好通过按揭付款,但买方去银行办理贷款时遭到了拒绝,原因是他之前在外地有一笔债务未能清偿,上了法院的失信人黑名单。这种情况,买方也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买方来说,除了因调控政策影响无法购房的,其他事项都不能成为不付钱的理由。
5.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纠纷。
中介的角色其实很关键,但就目前来说,中介行业从业人员还存在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有些中介为了利益,甚至向买卖双方虚报信息,从中牟利。
一般来说,只有交易成功中介才能收取中介费;如果交易不成功,最多只需付通讯费、车马费,中介费是不用付的。
在选择中介时,最好还是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不要轻易听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务必看清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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