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发来"通缉令" 真民警劝阻 受害者犯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9-08 07:23   

    公安提醒:

    “什么都信不如什么都不信”

    而今,电信、网络诈骗技术不断升级,老百姓也是防不胜防,但究其根本,还是大家的防骗意识有待增强。针对近几个月来接二连三的“公检法”诈骗案件,公安民警如下建议:

    首先,受骗者对正规的法律程序了解甚少,收到《刑事通缉命令》就不知所措,对“公检法”所说的身份被盗用等信息深信不疑。民警介绍,公安机关通缉违法犯罪人员,通常不会采用电子版本的通缉令发给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公安机关需当面出具法律文书,实施当面执法。更不可能在电话中向你核实各种身份信息,哪怕是外地的公安机关来核查淳安人员,基本也需要通过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联系个人。在公安机关以外的场所碰到民警审核,市民有权要求查看对方证件或拨打110等核实民警身份。“什么都信不如什么都不信”,如果具备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那么很多人也不会任由骗子摆布了。

    其次,许多受害者,在受骗后一段时间内有强烈的自卑感和失落感,觉得丢人而不愿意向他人透露诈骗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安机关对钱财的追踪阻截。民警建议,受害者被骗后需第一时间前往派出所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及时冻结转账资金或查明资金去向。此外,民警还建议,一定要学会打110查询,积极前往本地派出所核实情况,平日里也可关注“平安淳安”、“杭州防诈骗”等公众账号,了解更多最新的诈骗信息,提高自身的防骗能力。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邵翠 余勇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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