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小周的律师反驳说,从股市风险和合同的公平性原则上讲,保本条款明显侵害了双方的利益,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无效:“被告是无偿为原告代理股票买卖的,既然盈利了要五五分成,亏损了也没有一人承担的道理。”
据小周说,他当时共买了4只股票,其中重仓中国石油,就在大盘暴跌的时候,中石油却逆势而上,在6月26日到7月24日期间,从每股10.27元涨到了14.11元。所以,他安慰章女士,并非空口胡说,是确实对自己手里的股有信心。
然而,7月27日,中石油差点跌停;8月19日至8月26日,中石油更是天天下跌。小周不仅把之前赚的钱全赔了进去,本金也亏掉了一大半。
9月2日章女士查看账户时,中石油已经跌到了每股8.66元。小周认为,差不多已经见底了,很快会迎来反弹,但章女士情绪十分激动,不愿再让他继续代为操盘,坚持把剩下的股票都卖掉了。
小周的律师认为,去年那轮股灾,很多专家都没有预料到,更别说小周这种普通的投资行业从业人员了,投资有赚有赔,这是很正常的事:“签协议的时候,大家肯定都是想赚钱的,如果不是原告非要卖掉股票,现在钱又回来了也不一定。”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都不愿意让步。
章女士一方坚持要按照协议约定,拿回本金损失;小周一方态度也很明确——保本条款不公平,属于无效。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近些年,委托理财悄然兴起,尤其是股市情形看好的时候。然而股市有风险,盈利时双方皆大欢喜,亏空时双方则易产生纠纷,最终诉诸法院。
那么,以股票投资为内容的委托合同究竟是否有效?有哪些法律风险需要防范?
我们请了“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马超谈谈相关法律问题。马律师为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擅长公司、民事、金融证券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1.“保本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各个法院因为地域、水平、对法律的理解以及其它影响因素不同,对委托炒股合同尤其是其中的保本条款的效力看法各异。这是因为我国法律目前对这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上,始终存有争议。
我国《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和金融机构,比如券商签的委托炒股并有保本条款的,这一点法院看法是很一致的——合同无效。因为这个法律是有明文禁止的。
但是我国法律目前并未明文规定个人之间的保本条款是否有效,不过从股市风险和合同的公平性原则上讲,保本条款违背民商事的公平原则,不符合金融市场规律,会导致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过度失衡,故在个人委托理财合同中保本条款也倾向于认定为无效。
2.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我国《证券法》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从事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如果委托炒股合同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也有可能会导致委托合同无效。
推荐阅读:
高菜价终于"退烧" 杭州部分蔬菜降幅近半!
杭州小区限制外来车辆措施升级!
今起杭州气温进入“奔三”模式 阳光持续到周日
居然有违停"预警"手机APP?对不起 该罚就罚!
庆春路隧道里一辆车侧翻了 大米食用油散落一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