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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手中的遗嘱和赠与协议,成了输赢关键
“把房产证颁给夏某完全符合有关规定。”法庭上,房管局解释说,2005年9月,周大伯和夏某提交了申请表、《变更报告》、原房屋所有权证、婚姻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他们仔细审查后认为完全符合颁证条件,就把产权证颁发给了夏某,做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操作,程序上也没有问题。
房管局一方提到,办手续时,房子当时登记在周大伯一人名下,夫妻两人还提供了一份订立于2000年10月27日经过公证的遗嘱,内容大致为,将莫邪塘南村的房产属于周大伯的产权部分全部给夏某继承。
虽然周家五姐弟对当时周大伯是否亲自到场、签名是否出自本人所写都提出质疑,但房管部门认为周家五姐弟只是猜测或怀疑,并没有拿出直接证据。
更为关键的是,在前面几场官司中,夏某还提供了一份与周大伯订立于2007年10月的赠与协议,内容大致为:周大伯与夏某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官司争议的房产,2005年9月14日该房屋登记在夏某名下,周大伯同意该房产属于自己的份额全部赠与夏某所有,夏某尽心护理周大伯安度晚年……
尽管周家五姐弟认为,夏某没怎么照顾周大伯,但这份遗嘱和赠与的协议都成了她在官司中胜诉的关键。
前天开庭时,64岁的夏某亲自到庭,她看上去很瘦弱而且话语很少,基本由律师发表代理意见。
每次夏某开口时,对面原告席上周家姐弟纷纷对其进行指责。他们说,夏某与周大伯结婚,就是冲这套子来的……
新闻延伸 》 》 》
遗产纠纷九成以上涉及房产
长辈生前怎么处理才最恰当
听听资深法官和律师怎么说
朱学军是杭州江干区法院预审庭的庭长,从事审判工作超过20年,在杭州几乎是家喻户晓的金牌和事佬,他也曾调解过多起类似于周家的纠纷:
88岁的老爷子找了个40多岁的少妻,五六十岁的儿子一定要逼着老爷子现在就把房产写到他的名下,媳妇扬言要跟老公公同归于尽……
82岁的胡家母亲求助说,自己的房子莫名其妙地登记到了孙子名下,第一次调解时,胡家儿子、媳妇和孙子避而不见…
沈大妈30多年来一直和大儿子住在一起,前不久搬到了小儿子家里,闹着要把原来的房子给卖了。大儿子说自己没地方住,坚决反对卖房,沈大妈却反驳大儿子其实有套三室一厅……
朱学军说,在他处理的(包括审理和参与“和事佬”节目调解)的遗产纠纷中,九成以上和房子有关。他认为,遗嘱是单方行为,在老人去世后生效,立遗嘱后还可以更改,在上城区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中,如果子女当中没有需要周大伯抚养的,那么周大伯完全可以立遗嘱,不让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
“处分自己的财产是周大伯生前的合法权利。”浙江沁地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建中说,在周家五姐弟与继母的官司纠纷中,从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房产系周大伯个人所有合法财产,他有完全的处分权。
周大伯当初完全可以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再婚妻子,而不给自己的五个子女。他可以将他的房产让子女继承,也可以赠与他人,甚至可以赠与国家。
至于怎么做才能避免出现目前的争议,朱学军法官和金建中律师认为,最好通过公证的形式,而且在公证遗嘱及协议中最好将相关事实明确写清,不留下争议空间。
比如周大伯的遗嘱中,出现了将自己所有产权份额由再婚妻子继承等内容,留下了争议的可能。但是如果一开始周大伯就在遗嘱中明确此房产产权归自己所有,经双方约定归再婚妻子所有或由再婚妻子继承,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
“最恰当的处理方式,是生前就对子女说清楚,公开处理。”金建中律师说,但是这样的方式一般老人都不会选择,这也是目前众多的房产继承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