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金衢高速白色宝马出事故,司机不等处理就溜了
1月2日下午3点10分,杭金衢高速往江西方向209千米处,也就是次坞出口附近位置,发生多车追尾事故,不少车辆需要拖车施救。
施救完成之后,车子陆续被拖移至高速公路事故停车场。高速交警绍兴支队四大队的邵警官赶到事故停车场处理事故,发现一辆事故宝马车的司机不在停车场内,而宝马车内有一股非常浓重的酒味。
停车场门卫告诉邵警官,宝马车司机之前就急匆匆地出门离开了,连登记都不登记。邵警官感觉到,这名司机很可能涉嫌酒后驾驶,“因为一般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都会非常着急地进行处理,而这位司机却一声不吭地走掉了,很值得怀疑。”
邵警官第一时间驾车寻找,在离停车场不远的路上发现了这辆宝马车上的两人,卢某和刘某。
邵警官立即要求他们回停车场处理事故。不过,一看到交警到来,这两人拔腿就跑。邵警官当机立断,直接“拿下”二人,把他们带上警车回到了事故停车场。
经过酒精测试,卢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90毫克/100毫升,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也达到了110毫克/100毫升。借了老板的车,酒后送老乡回金华
不过,二人都狡辩称,自己没有驾驶证,都不能开车,开车的是当时另一位朋友,车子发生事故之后,这个朋友因为要赶时间,直接搭车走人了。
为了调查取证,高速交警调取了监控,从监控视频上能够很明显地看到车子是卢某驾驶的。在证据面前,卢某终于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原来,卢某和刘某是甘肃老乡。1月2日中午,两人在杭州下沙的一个饭店喝酒,卢某喝了一瓶黄酒,刘某喝了半瓶。
不过,由于第二天刘某要举行婚礼,急着赶回金华做准备,酒足饭饱后,卢某借了自己老板的宝马车,准备开车直接将老乡送回金华。
经调查,原来卢某酒驾已不是头一回。去年1月份,他在杭州就因无证并酒后驾驶被处理过,到现在居然还心存侥幸。
■提醒交警部门:喝酒切莫摸方向盘!
中国人讲究酒桌文化,尤其在各种节假日里,亲人、朋友聚在一起觥筹交错,能给过节增添不少热闹。
然而,总有些司机却不自律。高速交警说,节假日前后,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
临近春节,高速交警想通过本报再次发出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旦被法院判处拘役,就意味着短则1个月,多则6个月的时间要在监狱中度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如此一来,必定会对驾驶人的个人生活产生极大地影响。
所以,不管是为了自己着想,还是为了家人考虑,醉酒驾驶得不偿失。像黄某这样,醉酒驾车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后又稀里糊涂地将车停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会对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车辆造成致命危险,极易引发车辆追尾事故,害人又害己。
高速交警呼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莫酒后驾驶。这句重复了几百遍的话还是要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