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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催款函他不理睬
算是确定诉讼时效的证据吗?
问:我有一个朋友欠我钱,好几年了!欠着不还,我曾五至六次信函催讨,他不理睬不回复,也没有反对意见,是默认吧?请问律师:我的书函可作为确定诉讼时效的有效证据吗?谢谢!
邵瑞青(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其中第(二)款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你保留好发送信函的底单,最好有邮局或快递公司的妥投证明,是可以作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有效证明的。
签了担保合同
朋友跑了我被告上法庭
问:我今年1月21号签了一份担保租车合同,当时合同填写处都是空白的,口头协议是农历正月初八九开回去的,但我朋友一直没有开回去,到十月份就跑了。欠下租车费说是7万多元,租车公司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我付。
我本身是个癌症病人,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徐建民(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对您的现状,我们深表同情。不过既然签订了担保租车合同,就应当对自己的担保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您认为有免责理由,可以在法院开庭时提出,但身体有病不是免责理由。
阿姨说过年要回家
找个临时阿姨带宝宝
问:快过年了,阿姨说到时候要回老家,那么我只能临时去找个短期阿姨帮忙带宝宝。从来没有这种经验,想问下这种短期的阿姨,干一二十天的那种,我需要签合同吗,工资要平时的三倍吗?(节假日)如果在此期间她受伤什么的,我要负责吗?
陈磊(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答:短期从事家政服务的阿姨一般属于劳务人员。为明确劳务(雇佣)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议签订书面合同,劳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适用劳动关系的节假日三倍工资,如果在工作期间雇员受伤,雇主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议通过正规家政公司,正规家政公司会为员工购买相应保险,在发生事故时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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