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小时后才完成调解
斑马线减速避让,很多司机还是做不到
4点45分,三人再次在古荡派出所调解室碰面。
邹先生的验伤报告提示,手拇指软组织挫伤,医院还给他开了两支药膏,算上来回打车费用一共273元。
袁先生伤的是右手食指,但他自认为是轻微皮外伤无大碍,就没去验伤。他还回忆说:“他的伤应该是他在拉扯我衣服,抱住我的时候,我用手掰的。”
调解开始后,双方情绪又激动起来,和早上一样各执一词。
邹先生抢先说:“我就两个要求,一是让他向我赔礼道歉,他恐吓我,我觉得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了。还有他侮辱我,说‘别以为你脸上有个疤就很牛’。另一个要求,我验伤的医药费该他付。”
“我承认我没有在斑马线前让你,是我不对,我可以向你道歉,但是你踢我的车,就是你不对,你也应该向我道歉。伤是你自己要验的,凭什么算到我头上?如果我去验,也会验出个两三百块钱的,这个钱怎么算?我的车上还有个脚印是你的,这个钱你出?”袁先生说。
5点30分,在杨警官协调下,双方才同意各退一步。邹先生的验伤费,袁先生负担200元。
双方离开派出所时,已是人来人往的晚高峰时间。
杨警官说,不礼让斑马线与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同属于七类突出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司机还是做不到。这件事,也等于给我们上了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