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个词,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的是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外表和善斯文的医生,在家里却频频对妻子拳脚相加……而现实生活中的家暴案例,往往比起影视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
10多年过去了,大家仍在关心:面对家暴,究竟该怎么办?
今年11月25日,全国反家暴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律获准后,将成为我国第一次专门对反家暴进行的综合性立法。
回溯到2010年9月1日,杭州首部反家暴法规——《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首次明确了公安、民政、卫生和教育等部门的具体职责。
4年过去了,杭州在反家暴方面出现了哪些变化?相关人士对全国首部新法又有哪些期待?
讲述制止家暴有法可依,“劝架”变成了职责
每年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
刚忙完这阵的王楠总算可以稍歇一会儿。除了律师这个身份,她还是杭州市妇联妇女维权志愿团的一名星级志愿者,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5年。
“来咨询的并非都是家暴,有家庭矛盾的也会找我们‘吐吐槽’。”王楠的声音中有一丝疲惫,与日俱增的咨询量让她有些忙不过来。
在《条例》施行前后,王楠最大的感受是公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了。
“这是家暴吗?!”多年以前,一位大姐疑惑的眼神至今让王楠记忆犹新。当年,一名经常被丈夫殴打的大姐来妇联找到王楠,在聊天过程中说起这事,还浑然不知这就是家暴。
“她问我怎样算家暴,家暴到底是什么?”王楠说,这样的解释以前她总要不厌其烦地说好多遍,有时还会解释不清楚,“在传统观念里,夫妻打架、打孩子都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我们就算去了,也很难介入处理。”
《条例》出台后,一个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原本的“劝架”变成了职责。
“现在,一旦出现家暴,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伤情鉴定,并及时作出处理。学校、社区也要为受害者提供帮助和保护。”王楠觉得,这样一来,制止家暴不仅有法可依,可操作性强,还对施暴方有了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