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被警方刑拘时,民警从他身上搜出了郭、张二人所送的两部手机。
检察官说,陈不仅利用虚假身份骗财,还借此欺骗女性感情,与38岁的女子商某同居。
对此,陈辩解称,自己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为了接近商某,和她“更好地发展感情”,且自己从来没有向对方隐瞒已婚的事实。
“她一开始就知道我结了婚,但还是愿意跟我在一起,我们之间是有真感情的。”陈说,去年年初,自己通过微信认识了商某,4月两人第一次见面,8月开始正式交往。
去年9月,陈谎称自己已跟妻子离婚,之后,每逢周末,他都会到商某家中住上两天。
“感情深了,我也不想再骗她,今年过完年,我就跟她说我已经被单位开除公职了。”陈强调,商并没有因为自己不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跟他分手,所以两人之间的事不能算“欺骗感情”。
不过,检察官当庭反驳称,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陈某与商某的感情是否真实尚且不论,陈顶着公职人员的身份,与商搞婚外情,这一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已经构罪。
陈沉默半晌,抬手揉了揉额头:“我认识到错误了,家里人为这事也受到很大打击,希望审判长看在我是初犯,从轻处罚……”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