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欲生二胎却被告知不符合政策
原因是她还有个父母当年领养的妹妹

一边是亲如手足的妹妹,一边是腹中两个月大的孩子,杭州人谢琳(化名)从来没有这么焦虑过,她不停地问自己,难道只有走上法庭这条路了吗?
30年来,谢琳全家有一个秘密,父母领养了一个被丢弃在他们家门口的小女孩,女孩后来成了谢琳的妹妹。这个秘密他们从来没打算公开,也计划一直保守到离开人世的那天。
但是,今年年初我省出台“单独二孩”政策,让他们全家陷入纠结与矛盾中。
“如果要生二孩,必须让父母和妹妹解除领养关系。30年来,妹妹一直以为是父母的亲女儿,是我的亲妹妹,幸福快乐地生活着。一旦上了法庭,妹妹就知道自己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事实,这对她原本幸福的生活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想都不敢想。”纠结的谢琳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难道除了上法庭解除领养关系,就没有其他合法又合理的方式了吗?‘单独二孩’政策本意是好,可怎么就不考虑现实存在的各种状况呢?”
那年冬天,家门口有个弃婴
今年年初,我省率先在全国落地了“单独二孩”政策,这个政策让许多想生二娃的家庭很高兴,但是也让一些人陷入纠结,谢琳就是其中之一。
谢琳出生于1981年,家在杭州农村。身为农民的父母有着与生俱来的淳朴,所以30年前,当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被放在他们家门口的时候,父母毅然收养了她。
“当时还是冬天,这么个小人被孤零零地放在门口,真的很可怜。父母心一软,就把她抱进门当女儿养了,一直视如亲生。对我来说,既多了个妹妹,也多了个玩伴,当然高兴。”谢琳说,自己和妹妹一同学习、考大学、参加工作,到现在陆续成了家,过着幸福的生活。而妹妹,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被好心的“父母”收养的。
平静的生活却在今年年初被打破了。
4年前,谢琳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全家人都很高兴,也没有过多想法。但我省“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一些原本隐秘在心底的想法,都陆续冒了出来。
虽然公婆很喜欢聪明伶俐的孙女,但在传统观念看来,孙子才是传宗接代的。在偶然听媳妇和儿子提到妹妹是收养的事情后,公婆就有意无意地开始了唠叨:“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呀?你们这样的情况,事实上是在政策范围内的呀?”
受过大学教育的谢琳,并没有像公婆那样想要个儿子,她更多的是想让孩子多一个伴。
“我自己从小有妹妹作伴,现在长大了,和妹妹也有个相互帮衬。想想自己女儿,要是有个伴,确实也是件挺好的事情。既然政策允许,我就希望能再生一个。”谢琳说。
按照谢琳的理解,妹妹是父母领养的,她应该算独生子女。但是等到计生部门咨询后,她失望地发现,自己不能算“单独”,因为按照我省的政策规定,收养的孩子也算作子女,这样她就不能算独生子女了,无法享受到生育二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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