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子如果判了该怎么执行
本案法官分析“常回家看看”
老人提到,因小儿媳婚前怀孕,所以,多年前他们曾安排三个子女同一年结婚,但这遭到大儿媳的强烈反对。因为当地农村有“好事”一年不能办两场的风俗,从此儿媳和公婆间有了矛盾,并成了解不开的心结。
尽管亲朋好友、村里和相关单位介入调解,但矛盾没缓和,且大儿媳在家中地位较强势,大儿说话没份量,事情一直僵到现在。
法官表示,庭开完后,将联系大儿到庭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庭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这也就是大家热议的“常回家看看”入法。
审理本案的法官韩涛分析说, “常回家看看”入法后,具体操作或执行过程中,大家会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意见,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体现了立法善意,是一种提倡和宣传。“就比如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大部分人都会遵守,当一部分人不遵守的话,怎么办?”韩法官说,这只有通过法律力量,通过判决来执行。
韩法官认为,让老人老有所养,还需要依靠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等四方共同力量来协调解决,有句古话叫“解铃还需系铃人”,关键还需要形成良好的亲情互动关系,让他们解开心结,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如果判决或调解后,被告仍拒绝执行,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大儿的代理律师庭后也表示,将尽量帮助做好老人的大儿的思想工作,缓解家庭矛盾,促进问题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