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住户好比住在“火山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7-29 06:37   

小区表示会发告知单

尽快要求地下室租户搬家

大关西七苑所在的西二社区薛书记是新上任的,薛书记说,本来用做非机动车库的地下室出租住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她是新当选的书记,目前没看到过社区跟他们的租房协议,也没见过他们交钱。

据薛书记介绍,根据社区的初步摸底,大关西七苑地下室住人的,有8户左右,其他的,绝大多数也没用来停非机动车,还是被住户割据占用了。

“住人的的确存在安全隐患,她去过其中一家,看到电线都是乱拉的,后来是电力局的志愿者帮他们重新布置了一下。其他被占用的,后面买房进来的也在投诉,因为电动车没地方停,导致电瓶被偷的情况比较严重。”薛书记说。

薛书记表示,社区也正在考虑这个问题,准备先让出租户搬出地下室,消除安全隐患,再来考虑占用的问题。接下来,社区会对地下室出租户发一个书面通知,给他们2个月左右时间寻找新的房子,然后搬出地下室。

不过,薛书记也觉得书面通知的作用可能有限,如果这些租户到时候不肯搬怎么办?薛书记认为,这会是一个头痛的问题,社区没有强制的执法权,需要城管、建设、街道等部门帮忙一起协调才行。

民情点评

历史遗留问题 难道要交给“历史”来解决

钱伟锋

地下室出租住人的情况,这在杭州一些老小区里并不是个别现象。

远的不说,前段时间,下城区皇亲苑小区地下室成为群租房的消息就被报道过,下城区区长吴才敏做客“区县(市)长谈民生”活动时,表示政府肯定会正视和解决这个矛盾和问题,有法依法,有情讲情,有理讲理,接下来,下城区有关部门将针对皇亲苑地下室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规定如此明确,政府部门也一直有所动作,但问题还是问题,悬而不决。

每每遇到这类问题,有关部门经常会说出一个名词:历史遗留问题,强调问题并不是在他们任上出现的,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捋清楚解决问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大多会有一段谁也不清楚的历史,正因为不清楚,也就容易成为没法解决的理由。

于是,居民继续无奈等待,而问题在等待中,又加深了其历史性的特质。

历史遗留问题,难道要交给“历史”来自动解决吗?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钱伟锋 文+摄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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