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子女间因遗产分割而产生的纠纷还真是不少。最近,上城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就收到这样一起诉讼,子女们争抢的是老母亲留下的一套房子。
但最后起诉的几个儿子撤诉了,为什么?
房子留给了小妹一个人
几个哥哥都不服
老家在诸暨,嫁到杭州的周阿婆,今年2月去世了,享年80岁。
阿婆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老大老二都是儿子,老三是大女儿,老四和老五分别是小儿子和小女儿。几个儿女都住在诸暨乡下,可谓是“人丁兴旺”。
2003年,周阿婆的老伴钟大伯去世了,留给她位于上城区的拆迁安置房一套,20多平方米,现在市值50多万元。
而这套房子随着阿婆的去世,成了她五个子女激烈争夺的对象。
小女儿对大家说:“这套房子是妈妈留给我一个人的。”正是这句话,让兄妹间产生了矛盾。
“老太太去世后居然把房子留给了小女儿,我们三个儿子一点都得不到,这不符合我们民间的传统啊!遗产都是给儿子的,女儿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周阿婆的三个儿子都不信老五的话,都认为“绝对是假的”。
于是,老四带头,几个兄弟一起上了法庭,把他们最小的妹妹给告了。
大女儿老三虽然没有分到房子,但也是站在妹妹老五这边成了被告之一,因为她说过“既然妈说过给妹妹的,那我相信的”。
遗嘱和公证书都拿出来了
三个哥哥就是不相信
法院建议,先庭外调解。
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小女儿拿来了周阿婆2008年在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做的一份公正遗嘱。
这是份打印稿。
“我妈妈不会写字的,这种东西拿来一看就是假的。”阿婆的三个儿子看到这张纸仍不相信。
调解员小王也警觉起来,毕竟“假遗嘱”这样的案件不是没有碰到过。他跑了趟钱塘公证处,把周阿婆当时立遗嘱的笔录和公证书也调了过来。法院通过核实,证实了笔录和公证书都是真实的,确实是周阿婆立的。
可就算是这样,周阿婆的三个儿子仍是不信:“妈妈没什么文化,怎么可能会想到要去立遗嘱这种时髦的事情?”
遗嘱表明房子留给小女儿
只因她尽了20多年孝道
小女儿见哥哥们这么不信任自己,也是满腹的委屈:“我这么多年尽了我应尽的孝道,妈妈把房子留给我,有什么不对呢!”
小女儿向法院提供的阿婆遗嘱上是这么写的——
“这套××苑的拆迁安置房是公房房改拆迁再买的,20多平方米。在那以后,我和老伴就搬去了诸暨乡下小女儿的家里。一住就是20多年。
我们的日常生活都由小女儿细心照料,我身体不好,看病住院的医药费都是小女儿出的,从医院回来也是她服侍我。其他几个孩子,都只是偶尔打打电话慰问一下,不怎么来看我的。相比他们四个,可以说她是最疼我和老头子的人了。
我老伴在2003年去世前就有遗愿想把这套房子留给照顾我们的小女儿,我对此支持并且赞同。现在立遗嘱。”
调解员问了老大老二和老四,是不是妈妈由小女儿照顾的?
“这里头说的情况倒是真的,妈妈确实住在老五家,小妹妹也比我们要多照顾他们二老。但是遗嘱肯定不是真的,哪有遗产不给儿子的。”三个哥哥对遗嘱真伪仍有怀疑。
阿婆立遗嘱时留下了视频
三个哥哥看了后都很羞愧
没办法,调解员小王为了让这三兄弟相信遗嘱是真的,再一次跑到公证处,找到了老太太当时立遗嘱时拍的视频。
视频中,周阿婆和公证处公证员的对话很清晰,内容跟纸质遗嘱是一样的。阿婆的脸也一清二楚。
兄弟几个都愣住了。
“小王,我们可不可以再看一遍?”老四有点不相信这真的是自己妈妈,愣愣地让调解员再放了一遍视频。
“这个是妈妈唉!”
“她那时候说话很清楚的!”
“唉,妈妈那时候身体还蛮好的呢。”
三兄弟看了两遍阿婆的视频后,不再说话了,都有些不好意思。
还是调解员小王先开的口:“我问了当时的公证员,他说阿婆当初想立遗嘱,一是为了了却老伴未完成的心愿,二是为了避免以后五个子女为了遗产产生纠纷。”
“哎,是我们的错。我们在妈妈生前没有好好服侍她老人家,现在还来争夺她的东西。”老大很羞愧地说。
“小王,你看我们也没有留妈妈的照片什么的,能不能把这段视频让我们刻成光盘保留下来?以后在家也可以时常看看,当是留个纪念。”老二的想法让调解员有些动容,当即就询问钱塘公证处。公证处答应了这三兄弟的请求。
前几天,兄弟三个悄悄来到立案庭,撤诉了。
【记者手记】
尽孝须趁早
采访完这个案子,我感受到的是周阿婆和她儿女的那种朴实与善良。
几个儿子虽然一开始是挺“闹腾”,但归结起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的想法,毕竟是受到乡村传统影响的缘故。当最后确认是自己母亲立的遗嘱的时候,几个人的表现都回归了朴实。
是什么激发了儿女们的朴实?那就是亲情的力量。阿婆的一段影像,彻底击中了三兄弟的内心。
尽孝须趁早,很有必要。
如果这三兄弟能够在阿婆生前多去看看母亲,尽自己义务赡养母亲,也许今天就会少一份羞愧。
今年7月1日,修订过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施行,“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身为子女的我们,是不是在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多去陪陪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