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快乐乳钙Q片添加了违规成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7-12 07:20   

    生产厂家认为,婴幼儿食品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已有明确界定,根据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附录F食品的分类系统,与婴幼儿相关的食品归属为第13类“特殊膳食用食品”。而成长快乐牌乳钙Q片则归属为第5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不是第13类的“婴幼儿食品”,因此该产品中有新资源食品“乳矿物盐”,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生产厂家提到,卫生部200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批准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其中乳矿物盐以乳清为原料,经去除蛋白质、乳糖等成分而制成,其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而新资源食品指的是在中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品。

    菊粉和乳矿物盐含量究竟有多少?

    在胡先生的起诉中,他要求超市退还79.8元货款,并且10倍赔偿798元,同时赔偿其因诉讼所产生的打印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2315元,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对于胡先生的起诉,四被告均认为,他们有合法生产、销售的资质,产品的生产要求和技术标准都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检测也都合格,而胡先生的起诉属于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因为胡先生在工商部门调解时曾提出要求超市一赔一百赔偿以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精神损失要求。

    不过“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这一说法遭到胡先生的驳斥,胡先生解释说,在退一赔十合理要求遭拒后自己曾直接到法院要求立案,但法院表示得先经由工商部门调解,他觉得时间会拖得太长,于是故意抬高“价码”,他料到会遭被告拒绝,这样方便向法院起诉。

    四被告认为,退还货款应当以消费者发生实际损害为前提条件,即消费者在使用涉案产品后发生了实际的人身财产损失。但在本案中,原告一方没有发生任何身体不适或财产损失,其退还货款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过法庭调解,第三第四被告(生产商)同意退货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官司当日了结。在庭审结束后,胡先生和记者都向生产厂家提出,成长快乐乳钙Q片菊粉和乳矿物盐含量有多少,而菊粉和乳矿物盐婴幼儿食用多少会给健康带来影响,生产厂家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回答。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滨法 记者 陈洋根 文/摄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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