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5万买的“古画”《岳飞抗金》 竟是印刷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3-08 07:18   

同年11月,越城区法院以徐先生的行为尚未能构成重大误解,其主张撤销合同并返还相应的购画款,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徐先生提出上诉后,绍兴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还是判他败诉。徐先生非但拿不回画款,诉讼费也全要他掏腰包。

印刷品卖出“古画”钱,为何判买家败诉?

官司争议的焦点在于,买卖合同究竟该不该撤,张先生要不要退还3.5万元画款?

法院审理认为,徐先生、张先生之间系口头买卖合同,徐先生未能举证证明其在购买画作过程中,张先生向其陈述过或承诺过画作是清代画家黄慎的真迹,从而误导徐先生对画作的认识。

因根据徐先生自述,自己先后三次到过张先生家中看画并协商买画事宜,且通过网络了解过黄慎,张先生也向其说过画作来源,说明其对买卖的标的物是经充分了解并多次查看的,是在充分考虑买卖各项因素情况下做出的决定。

法院认为,徐本人在庭审中也陈述过,其怀疑画作可能不是黄慎真迹,可能是其他画家画的,但认为是古画,说明徐先生已预见到对标的物认识可能存在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徐先生仍购买标的物,显然其是愿意承担交易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法院认为,徐先生的行为尚未能构成重大误解,主张撤销合同并返还相应的购画款,依据不足,遂作出判决,驳回徐先生的诉讼请求。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徐先生表示,交易结果并非画作而是一幅印刷品,违背了双方购买古画的真实意思表示,张先生在卖画前已知该画并非真画,隐瞒了作品真实情况,从而误导买家,其行为后果与真实意思相悖,符合“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存在错误。

绍兴中级法院今年1月8日二审开理本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 张先生从事的是废品收购职业,而并非书画买卖的专业人士,在书画的买卖上并不存在优势,其也向徐先生如实陈述了作品的来源,也不存在利用徐先生没有经验的情形,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说,古玩爱好者在“淘宝”中一旦发现心仪作品,如果自己不懂行不要急于下手,最好先请专家鉴定一下。另外,一旦双方达成意向,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标的物内容说清楚,口头说说的,最终还是无效的。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邵乐 记者 陈洋根  编辑:王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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