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 日,他在滨江区西兴协同村之江棉纺厂内租了500平方米不到的厂区房用来堆放货物。
9月20日左右,他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萧山分公司投保。9月30日,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萧山分公司签保,办理了保险金额为8002575.00元的综合保险。保险日期从10月1日起效。
10月30日傍晚5点左右,为了伪造起火点,模糊公安与消防的侦查点,他事先买了500元的塑料布,将整批衣服全部盖住后,又将羽绒服在塑料布下面及外围周边用香烟点着。为了模糊侦查起火点,他又准备了一瓶塑料瓶装的高度红星二锅头放在电脑主机上,并在旁边摆放两支香烟。
随后,他便离开了公司,前往自己在三墩的家里。
晚上7点,胡义环接到朋友电话,声称他的厂房着火了,他装作不知道,故意拖延时间。直至晚上8点40分,他估摸着这火应该烧得差不多了,才赶到现场。
目前,胡义环已经被警方拘留在杭州市看守所。类似案例杭州也曾有发生,2006年11月,在余杭,老沈为骗保烧毁自己厂房,后被判刑14年。这其中,老沈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