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也是这个产业链的客户,而他们的上线,有专业提供通话记录的,有专门负责查找开房记录的,还有专门攻克银行的,查询资产的。
如果走正常途径,比如要找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除了本人以外,只有司法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向电讯运营商调取。而这些“上线”中不乏网络黑客,也不排除电讯、银行等业内人士,或者叫“内线”。
产业链的存在,是因为巨大的利润空间。目前杭城各侦探机构项目收费行情是:手机定位800元,住宿信息查询300—500元,航班监控(包括出入境)1000元。
那些被侦破的电话诈骗团伙,往往也是靠着花千元买下数万个电话号码和机主信息,开启他们的“生意”的。
除了侵犯隐私,还涉嫌非法经营罪
热传的微博上说,这些行为涉嫌侵犯隐私。
侵犯隐私,是一个民事纠纷上的概念。由被侵权者自行索赔,如果不造成严重后果,也无法追究这些盗卖倒卖者的责任。
类似行为是当前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目前一般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来追究责任。
这个罪名是2009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其初衷主要是打击“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倒卖在工作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该条款中包含了两个罪名:一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主要是针对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二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私家侦探就在此之列。
浙江省构罪量刑的标准:一般指获利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取特定的20名以上公民个人信息,或者非法获取不特定公民信息10000条以上。
浙江曾经以此判过不少电话诈骗团伙。
而对于网上那些公开叫卖的商家来说,还有一条罪名很“合适”:非法经营罪。因为他们买卖的这些服务是禁止销售的。“非法经营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5年以下徒刑,以及非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非法所得超过3万元,就可以构得上“情节严重”了。
对于一些电子商务网站来说,他们说他们也有一系列的自查和举报机制,信息掌握到一定程度就会递交给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