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万买的房子 20年后才能住的教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08-24 06:38   

孙女士:我要起诉原房东和中介

卓家房产:我们不会推卸责任

租客刘先生:房子还没通电,点蜡烛过七夕也浪漫!

原房东:让孙女士告我好了

锦绣江南114平方米房屋交易纠纷简图

孙女士支付了198万元现款,给即将结婚的女儿在滨江买了一套婚房。办理房产证后,她崩溃了:房子里还有个租客刘先生,而且他跟原来的房东签了20年的合同。无奈之下,孙女士以房东的身份,通知供电局给房子断电,这引起了租客刘先生和父亲的不满(本报8月22日、23日连续报道)。

不少读者昨天致电85100000,发表自己的看法。

昨日13:55,郑女士来电:这两天,我们办公室都在议论这件事,太气愤了。这不是卖房,是骗钱。道德在哪里?这么不诚信,一个房子两边拿钱,一个女儿嫁多家,哪有这样的?

昨日12:26,徐先生来电:谢谢你们把这个不良的事情揭露出来,我希望从重从快从严处理这个事情。

昨天傍晚联系孙女士,她说又奔波了一天:

今天上午,我去房管局投诉中介了。

因为我们调查发现,原来是中介提前把房款打给了原房东的委托人,导致我们现在这么被动。合同上写明是房产证拿到、房屋交付后2个工作日打款,但中介却在我们房产证都还没拿到的时候,就把我们放在他们那里的房款给对方打过去了。中介肯定有责任!

下午,中介主动找我,他们叫我起诉原房东,也给我提供了一些相应的单据。

起诉我是肯定要起诉的,但是我觉得他们还不够诚心。原房东跟我说他已经破产了,没钱了我怎么找他赔?

买房真的是太复杂的一件事,当初我们想得太简单,以为托付给中介就没事了,没想到还是这样。

今天我没和租客刘先生联系,房子应该还停着电。我不是针对他,真的不是针对他,而是我实在实在没有办法了。你叫我怎么办?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保护我自己。等事情解决了,我马上供电。

现在,我们真是过一天像一年。原房东太可恶了,他不光坑了我们,还坑了租客……

卓家房产营运总监楼丽:

下午我们已经跟孙女士谈过了。在这里我们再次表个态:虽然我们也是受害者,但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肯定不会推卸。她今天要求我们返还中介费,最迟明天中午前我们一定给她明确答复。

我们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她维权,她说她现在没钱了,一些费用我们也可以帮她垫付。

租客刘先生:

为了电的事情,租客刘先生昨天又奔波了一上午,但供电局说,没有房产证不能给房子恢复通电。

刘先生在电话里大声对我说:没电不要紧,无所谓!点个蜡烛过七夕也比较浪漫……

(稍稍平静下来)不瞒你说,我有个律师团,4个律师,我不是不讲理的人。在法治社会,其实只要孙女士去伸张,问题肯定是能解决的,无非是时间长短而已。不错,她是受害人,但不能因为受了伤害就采用极端的方式去伤害别人,这样结果只会是越来越糟。

开始,我是心平气和跟她沟通的,也愿意把房子让给他们孩子做婚房,可是她的态度……我爸爸70多岁了,昨天还跑去你们报社,希望恢复通电,但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是无动于衷。现在,她不来找我,我也不会主动去联系她了。

原房东王先生:

拨通原房东的电话,告诉他孙女士可能要起诉他。

电话里,他轻笑一声:“让她去告好了!这不关你们的事情!”说完,电话挂断。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西检 西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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