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天晴就去贴通告
针对陈先生的帖子,物业王主任说,他们会采纳这个建议,今天天晴的话,就去把通告贴上,“贴是可以贴的,但是物业不是执法部门,没有处置权。”
又联系了业委会汪主任,他说,下班后正好跟交警约了,商量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
良渚交警中队:今天去现场查看
昨天下午4点多,联系上良渚交警中队,工作人员曹先生说,他也知道那辆金杯小货的,因为去那里逛超市时就能看到,“车子我查过了,电话打过去是空号。”
又联系了良渚交警中队的芮队长,他说,今天会派人查看下小货的到底是不是报废车。但哪怕是报废车,如果不在道路上行驶,也不能把它拖走。
“我们去现场看了后,会咨询一下法制部门,这个车到底该怎么处理。”芮队长说。
××艺家装饰:车是我们公司的
昨晚5点多,又根据广告上留的联系方式,拨通了在小货的上做广告的“××艺家装饰”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说,广告上的两家装修公司是同一个老板开的,货的上的广告是他们打的,货的也是他们公司的。
我说,这辆车已经停了很久了。这位女士马上反问:“那是你的车位吗?不是的话,为什么要我们开走?”
接着,她给我城西店负责人的电话,说亲亲家园那块归城西店负责。
电话打过去,一名负责人承认,那辆金杯小货的确实是用来做广告的,但她否认车子已经报废,“明天早上,我们会叫人把车移走的,不好意思……”
金杯小货的到底会不会移走?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