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通稿
3月27日上午,西湖区文二西路发生一起四辆小型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轻微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当天上午8时12分许,林某某(女)驾驶浙AC6××S号小型轿车(即克莱斯勒)沿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登新公寓附近时,在向左变更车道时,其车头左前部与前方同向正常行驶的由钱某某(女)驾驶的浙A1××BF号小型汽车(即奔驰Smart)右后尾部相碰,致使浙A1××BF号小型汽车越过道路中心双黄线后,车头左前部与对向车道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一辆中华牌小型汽车的车身左侧相碰;而林某某的浙AC6××S号小型汽车相撞后方向右偏,其车头右前角与右侧车道内同向行驶的一辆雪佛兰牌小型汽车左侧车身相擦。
这起事故造成四车受损。浙A1××BF号车驾驶人钱某某、雪佛兰轿车驾驶人及其车上一名乘员受轻微伤,经医院治疗后均出院。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
Smart司机和克莱斯勒司机,双方都称互相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