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存款贴息 杭州三个人被骗走4050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7-23 06:40   

从2005年起,胡伟从事高利贷非法活动,章国强、朱毅等先后加入。到2008年时,他们的高利贷活动背负巨额债务,已经无以维系。于是,胡伟等人动起了歪脑筋……

第一步,A银行真的客户经理顾琪出面,向受害人赵女士放出一个消息,B银行有存款贴息产品,年息12.5%的高额收益。受害人动心。

破绽:通常理财产品收益在6%左右就算不错了。

第二步,顾琪引荐一个真正的骗子李俊——假冒B银行客户经理。 在B银行,受害人和骗子李俊一起当面存下巨额存款。签文件时,李俊塞进一张网银申请单,骗得受害人签字。受害人并不知道。李俊私下偷走U盾给了幕后主使胡伟。

破绽:由A银行的客户经理推荐B银行的理财产品,很怪。

第三步,胡伟在赵女士存了款之后,立刻兑现90万所谓的“贴息”。此后暗地里,通过网银取走赵女士的巨额存款。

破绽:为什么存的是活期存单?通常存款贴息存的都是定期。

人物关系谱

幕后主使 胡伟、章国强等

中介人 李阳

A银行客户经理 顾琪

B银行假冒客户经理 李俊

受害人(银主) 赵女士

A银行的客户经理推销B银行的产品

一次酒桌上,章国强问在场的李阳,“你能不能给我找到大额存款的银主(存款人),钱存银行里,我们来贴息,搞到了给你中介费,1个点。最好搞个1000万以上的。”

章国强告诉李阳,1000万存款,可以达到年息12.5%。

李阳听在耳里,记在心里。

2009年3月,李阳从认识的杭州A银行朋友顾琪、梁华那里得到消息,杭州一位银主赵女士有750万存款,有意向做存款贴息,他赶紧给章国强打电话介绍这笔业务。

顾琪是赵女士在A银行的客户经理。顾琪说,现在A银行理财内容收益平平。但B银行有一个项目资金紧张,亟须大额存款,内部贴息,年息12.5%,不过前提是要开设活期存款业务。问赵女士有没有兴趣。

顾琪反复强调:钱是存在银行里,肯定安全。贴息部分,只要存款一到账,马上就支付一年贴息。

赵女士心动,随即应允。

受害人签的一堆材料中做过手脚

赵女士被顾琪引荐给一位穿着白衬衫、黑裤子的男人,他叫李俊。他自称是B银行的客户经理。因为是顾琪引荐的,赵女士笃信不已。

3月31日,李俊领着赵女士去××银行西湖支行,在柜面开通了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手续。

第二天,赵女士将750万存款打入该账户,胡伟则约赵女士到海华大酒店见面,当场支付了90万元额外利息给赵女士。

事后,胡伟、章国强为感谢李阳等人介绍业务,支付给李阳7.5万好处费,参与介绍的顾琪等人也分到不菲的好处费。

赵女士并不知道她这一笔巨额存款,已经落入虎口。

因为在办理开户手续那天,自称是银行客户经理的李俊,在赵女士签的一堆材料中,已经悄悄帮她办理了网银开户、U盾。而网银开通一事,赵女士并不知情。

李俊没有把U盾给银主赵女士,私自扣下,交给了胡伟。

此间,李俊还要求赵女士写下一份承诺协议书:该存款一年内不得挂失、不得支取、不得查询。

事实上,李俊只是有银行从业经历,根本不是B银行的客户经理,他是受胡伟等人的指使。U盾落到胡伟等人的手上后,750万元随即被转到其他人的指定账户,变成了他们归还高利贷和挥霍的经费。

蒙在鼓里的赵女士一直遵守着当初签订的承诺书,直到一年到期后,她发现账户上的钱不见了,这才起了疑心,多次催讨无果后,赵女士报警。

嫌疑人称这是潜规则

这期间,除了赵女士,杭州还有一位徐女士、一位许先生被以同样的方式骗走巨额存款。三人被骗走的总存款额为4050万元。

而身为中介的李阳,每成功介绍一笔,从中获得好处费1%,共计40万余元。

胡伟等9人已因诈骗罪被判入狱。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阳涉嫌诈骗罪的事实部分。

李阳当庭辩称,他对胡伟等人的资金去向和使用并不清楚,“我认为钱存在银行就是合法的。”

但公诉人出示的证词显示,李阳曾在公安机关供述称:这样操作高息揽储,再偷偷把银主的存款划走给“企业”用,贴息部分则由“企业”来出,这是个潜规则。“如果不这样做,支付这么高的利息干吗?”

三步走错,迈进“存款贴息”圈套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赵女士是怎么一步步落入骗局的。

第一,轻信高额收益。熟悉金融产品的人表示,12.5%的高额收益,即使是最好的理财产品都很难达到。据业内人士说,通常理财产品收益在6%左右就算不错了。而且银行办理存款贴息,通常办成一年期定期存款。案件中,嫌犯要求办成活期存款账户,还要求一年内不得查询账户、不得挂失更是荒唐。

第二,轻信客户经理引荐的陌生人。顾琪是A银行的客户经理,却引荐赵女士去参加B银行的理财活动,这本身就很奇怪,还引荐了李俊这么一个陌生人。没有任何核实,赵女士就轻信了李俊。这时她已经一只脚踏进圈套了。

第三,柜面办理业务不看清表格就签字。柜面业务是在赵女士眼皮子底下办的。虽然“客户经理”代劳部分工作防不胜防,但毕竟签字这一关无法代劳吧。申请网银的文本签了字,却压根不了解,这一笔铸成大错。

赵女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了网银和U盾,那么赵女士存款所在银行是否需要负担连带赔偿责任?

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璐表示,根据案情来看,赵女士开通网银和U盾时,本人肯定是在场的,证件资料也是齐全的,签字也是她本人,程序上没有瑕疵,所以很难向银行索赔,况且此类案件定性为诈骗后,司法机关会要求犯罪分子退赃,一般不会要求银行连带赔偿。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实习生 杨晨 通讯员 龚震 钟法 记者 黄洪连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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