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摸我?”廖跳了起来,大叫:“我都被你摸了,你要给我钱。”
这时,马和刘突然出现,笑嘻嘻走过来,拍着男子的肩膀,让他拿钱出来。
男子不肯,马和刘变了脸色,一个掐脖子,一个用脚踢。廖扇了男子一耳光,用衣服蒙住他的头,一阵乱打。
男子叫救命,刘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威胁说不许叫,否则就把他扔进河里。
男子又叫了几声。
廖、马、刘抬起男子,把他扔进河里,拿起男子的双肩帆布包扬长而去,包里有现金2600元、两部手机。
男子自己从河里游上来,报警。
“我没有摸他,绝对没有摸他。”男子拉着民警反复解释:“你们一定不要误会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不知道他们晚上喜欢来这个公园,要是知道,打死我也不会来的……”
三被告人在法庭上承认抢劫,但都说事先没有预谋。
2010年12月,廖在萧山一家网吧内被抓,马、刘因另一起抢劫案被抓。
因涉嫌抢劫罪,三人被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官一审宣判,三人抢劫罪名成立,廖判刑6年,罚金1万元;马判刑4年6个月,罚金7000元;刘判刑4年,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