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王的DNA样本与当年杭州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嫌疑人DNA比对发现,王有杀害左力和金晶的重大嫌疑,二人落网。
今年4月1日,两人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王的老婆、武的姐姐出现在法庭上。休庭时,两个女人向左力的爷爷、金晶的父亲下跪,号啕大哭。
王妻泣不成声:“我不相信,不相信他(指王)会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对不起两个孩子啊……”
站在被告席上的王突然转过身,向被害人家属深深鞠躬。
武哭着说:“这些年,我晚上经常睡不着,一闭上眼,就看到那个女孩的脸。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只求法院快点判我死刑。”他说,被抓获那天是他自己从家里走出来,主动让警察抓的。
“我知道,这一天还是来了。”(详见2011年4月2日本报报道)
法官一敲法槌,宣判。
“被告人王广斌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武凯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人各赔偿被害人左力、金晶父母20万元,并对上述赔偿总额人民币40万元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昨天宣判,王和武的家属没有出现,旁听席上坐的都是受害人左力和金晶的亲人。
听到宣判结果,旁听席上哭声一片,左力的爷爷颤巍巍拄着拐杖,老泪纵横,久久才说出一句话:“十年啊,苍天有眼!”
王和武没有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