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车员是我们员工
但代驾是个人行为
出车祸时,真的是代驾开的车吗?记者找到了瑞豪大酒店。
酒店安全部王经理说,小陈的确是酒店的泊车员,已经在酒店工作3年多了,不过当时是不是小陈开的车,他说,小陈被交警叫去后还没回来,所以他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我们酒店只有泊车员,没有专门的代驾人员。如果客人有代驾需求,一般我们会建议他找专业的代驾公司,但是有些客人坚持要我们泊车员代驾,那我们也会答应,但只限于市区。事先都口头说明情况,我们不是代驾公司,如果出了事情,需要车主自己承担责任,跟我们酒店没有关系。”
王经理说,如果客人要求酒店的泊车员代驾,一般收取每小时60元至80元的服务费,这个钱直接给泊车员,酒店不沾手,出了事,也是客人与泊车员之间的个体行为。
代驾发生事故
国内早有先例
代驾发生车祸的情况,国内早有报道。
2009年9月20日,南昌的肖先生参加完一次宴会后已微醉,他选择了代驾。没想到,车开出不到5分钟,代驾司机为了避让横穿马路的行人,刮到了旁边一辆高档轿车。由于事先未有详尽的约定,车主与代驾司机陷入了一场“责任纠纷”。
另一个在合肥的案例:2010年底,公司聚餐,老张喝了许多酒。回家时,没喝酒的同事老王提出帮老张代驾车辆,老张欣然同意。谁知在途中与别的车辆相撞,老张赔偿了对方车辆1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后,老张将同事老王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王的代驾行为,实际已与老张形成了无偿的委托关系。因为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交通事故是由老王违章造成的,属于无偿代驾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判处老王赔偿老张1万元。
保时捷的主要损失
由代驾人承担?
具体到昨天的这起事故,假设乐某和陈某没有说谎,当时确实是由陈某代驾的,那么保时捷的车损到底该谁赔?
根据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部分的赔偿,交强险范围外的责任,由代驾人、代驾公司或车主承担。
具体到本案,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承担交强险外的赔偿,而车主也不愿意自己掏钱,瑞豪大酒店坚持认为这是泊车员的个人行为,那么,交强险外的赔偿将由代驾人陈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