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毕竟是亲生的,他认得爸爸妈妈的。他一看见我们,就叫爸爸妈妈了。”郑鹏夫妇说起来,既高兴又伤心。
“孩子的养父母问我们,如果接了孩子,什么时候走。我说第二天就走。他们就没有再说什么。”郑鹏显然是见到孩子太高兴了,完全没顾及到孩子养父母的心情。“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我得给孩子全身上下买一套新的,然后放鞭炮!”
不过,亲生儿子昨天又被养父母带走了。
“我注意过了,他们(指养父母)带着孩子从汽车西站走了。”郑鹏生怕再也见不到孩子,特地关注了孩子的去向。但孩子的养父母拒绝告诉他联系方式和姓名。
或许我们能够理解养父母的心情,但是老魏和郑鹏夫妇都很难理解,并且急切。“孩子就是我们亲生的,为什么不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杭州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院方当然希望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但是,收养小孩的家庭已经跟孩子相处了15个月,建立了感情,一下子舍不得分离,需要一个过渡时间。
据儿童福利院的定期回访了解,养父母一家对孩子很好,现在孩子在读幼儿园,还上了培训班。知道亲生父母找来的消息后,养父母也觉得突然。尽管如此,他们还是配合院方,把孩子带来和亲生父母见面了。
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还得花点时间
记者从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处得知,去年5月孩子被三墩派出所民警送来后,按规定经过40天的观察隔离期,又经过60天的登报公示期,确定没有父母的任何线索,孩子就被认定为“被遗弃”。
按照杭州这边的情况,孩子首先是在大街上发现的,处于被遗弃的状态,又经过合乎规定的公示时间,而且警方也出具了相应书面证明。杭州儿童福利院在办妥一切合法手续后,他们为孩子找了一个领养家庭。直到亲生父母这几天突然出现,实际上儿童福利院也觉得是遇到了一个非常意外、非常棘手的情况。
眼下这种情况,处理不好的话,就伤害了两个家庭。
儿童福利院表示会尽力去做工作,让双方都能接受,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
另一方面,前天下午杭州警方权威机构出具了DNA比对的结果,确认郑鹏夫妻见到的孩子确实是郑绪润。
贵州警方向记者表示,会帮助郑鹏夫妻依法“无条件地”领回孩子。
昨天下午,杭州警方、贵州警方和杭州市儿童福利院都表示,会谨慎处理此事,目前正在开展协商。
至昨天截稿时,三方还未协商成功。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戴筠律师:亲生父母有权要回孩子
类似亲生父母找到养父母要求索回孩子的案例还是很多的,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来明确规定孩子的归属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章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三十条看,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从条例中看,生父母只要当初不是主动遗弃孩子或虐待孩子,那么有权将抚养权、监护权要回去,而至于给养父母的抚养费是“另当别论”的。
很明显,本案例中,孩子是被拐卖的,并不是被父母所遗弃或者虐待的。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讲,当亲生父母找到孩子,而且在公安局提供DNA鉴定报告的时候,养父母理应把孩子交还给生父母。
至于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答谢养父母是合情合理的,但并不是强制的,因为法律条文也只是写了“适当补偿”。但是,归还孩子和给予酬谢费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养父母和孩子有了感情,可以理解,但说到底,孩子总是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