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熊掌在杭州休闲吧冰箱里冰了5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6-27 06:15   

2005年3月的某天早晨七点多,在叶青兜路靠近运河边上的小公园里,有个40多岁男人叫住正在晨跑的谢大伯:“老板,有只脚爪要不要?”

大伯停下来,面露好奇,男子从身后拿出一只黑色塑料袋,层层拨开,露出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动物脚爪来,男子用手捂住嘴说:“这是熊掌!”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800元成交,谢大伯将熊掌带回家。但谢大伯和老伴都不知道这玩意怎么烧,家里冰箱又放不下,于是大伯想到和自己比较熟的休闲吧老板家里有只大冰箱,于是拎着熊掌到休闲店,问店里厨师小方会不会烧。小方说不会,大伯说那就先放你们冰箱。

然后这只熊掌就静静地躺在休闲吧的冰箱里,直到2009年6月16日上午。

那天,厨师小方和店老板吵架了,老板把小方给炒鱿鱼了,小方“一气之下想弄弄老板”,就举报老板店里有熊掌。

之后民警赶到现场找到这只熊掌,当天下午,谢大伯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谢大伯57岁,萧山人,文化程度文盲,在杭从事个体经营。他喜欢跑步,买熊掌是想补补身子的,“我也知道买熊掌不对的,也不敢乱送人,所以就一直放在那店里了。”

经杭州动物园及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此熊掌为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熊的一条后肢,价值人民币5010元。

25日,谢大伯被下城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提起公诉。

一只熊掌5010元

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林业部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2.5倍执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6.7倍执行,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或具有特殊利用价值,其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价值标准的80%予以折算。由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价值,基本都是按整只动物进行计算,熊掌的价值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文件进行变通折算。

另根据“林护字[1992]72号”文的有关规定,黑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资源保护管理费为 1500元/只,熊掌是熊具有特殊利用价的主要部分,每只熊掌的价值为5010(1500×16.7×0.8÷4)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熊艳 通讯员 夏剑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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