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借给她住
是人道主义
昨天,戚某的侄女戚女士告诉记者,小叔叔过世后,她们继承了房子,房产证也是她们的名字了。
戚女士说,“叔叔过世了,房产证也是我们的了,我们与她(张阿姨)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从2006年开始,给她住了3年多,也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但如果新房造好后,我们就不会再给张阿姨住进去了。”
可张阿姨因在离婚时,前夫支付了2.5万元生活费。所以,前几年,她还不够月收入低于320元的低保标准,只能享受每年的困难家庭补助。
去年,社区帮助她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她每月有了400元的生活费,但如果房屋拆迁,张阿姨每月要自己付房租,老人的生活就成问题了。
老人不搬
影响15户邻居改造
因为张阿姨不肯搬出危旧房,使连在一起的其他15户邻居,危旧房子也无法建造。这两天,杭城连续下雨,同住在严官巷35号的朱秋敏和丁大姐急坏了,房子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据太庙社区党委书记刘文美介绍,这些天,他们几乎天天在找房管、张阿姨和戚女士等人协商,尽量早点促成此事。
刘书记说,“社区为张阿姨联系了敬老院和廉租房,可老人收入来源仅靠每月400元的生活费,怕要付房租而不肯搬。居民住在危房里,每当下雨天,我们就会心慌慌,怕老房子倒塌影响居民的生命。于是,社区每天都要派人到严官巷看看房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