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苑军督司巷独居女孩蹊跷死亡案昨开庭审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3-09 06:19   

仙林苑军督司巷独居女孩蹊跷死亡案昨开庭审理

被告人列举四点说是意外被法官驳回

俞某指认现场 本报资料照片

昨天上午9:45,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仙林苑军督司巷入户抢劫杀人案。

被告人俞某当庭喊冤:“我不是故意要杀掉这个女人的……”

一女子赤身裸体坐在马桶上

已死亡多日

事情发生在5个月前。

2009年10月22日快报第5版报道,一位大姐给快报热线打电话:“仙林苑军督司巷72号×××室有个女孩子死了……小姑娘二十多岁,搬进来还没有几天,是外地人,人长得很漂亮……”

记者赶到现场,邻居说,楼道里四五天前开始闻到异味,后来才知道,异味是从7楼这户人家的厕所排风口传出来的,于是报警。

警方破门而入,发现厕所的抽水马桶上,坐着一具女尸,尸体已高度腐烂,身上只穿了条黑色内裤,厕所四周都很干净,没有打斗痕迹,也没有血迹。

当天下午,下城警方成立专案组,通报了案情:“经初步调查,死者赵某,女,26岁,陕西人,本月初单身租住在此,初步怀疑系凶杀案。”

遇害前,赵在武林鞋城开服装店,并和一个姑娘合租居住。据合租的姑娘说,赵交际比较广,平时很晚回家,她嫌赵太热闹了,10月初,她提出不想合租了,让赵搬走。

10月8日,赵搬到案发地,两室一厅,月租金2200元。

同日,赵在口碑网发了一条找女性合租人的信息,想把其中一个房间转租出去,每月收租金550元……

网上发布合租信息被坏人看中

夜晚看房杀人

据杀人嫌犯俞某交代,2009年10月12日,他在口碑网上共搜索了5个发布求合租人信息的女性,依次打电话,以帮妹妹租房的名义,约对方看房,最后仙林苑的赵姑娘和他约好当晚9点看房。

俞带着胶带纸和剪刀去了赵的租房,趁赵不备,实施抢劫。

赵奋力反抗,被杀。

10月22日凌晨,俞某在浙江安吉落网。

俞某,男,1976年生,浙江安吉人,中专文化,毕业于浙江某卫校,毕业后做过医药销售业务(即医药代表),还开过网店。2005年,因生意不好,关掉了网店,靠零星打工谋生(本报2009年10月23日报道)。

我是学医的,知道她没救了,

打120也来不及的

昨天上午开庭前,俞的亲戚和老乡来了很多,挤满了旁听席。

俞某戴着手铐、脚镣被法警带上来,他身高约1.67米,肤色白皙,微胖。

检察官念起诉书:“2009年10月12日,俞××携带事先准备的剪刀、胶带纸等作案工具,以替妹妹租房为名联系了被害人……持剪刀划切、戳刺被害人颈部等处,致其右侧内静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劫得被害人的人民币500余元及手机一部等物后逃离现场……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致人死亡)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问俞,有无异议?

俞大声喊:“有异议,我不是故意要杀掉这个女人的。”

俞列举了四点来证明,赵的死亡只是一场意外。

1.剪刀不是预谋准备的,而是生活用品,随身携带;

2.他从来没有殴打过赵;

3.戳到赵的脖子是失手;

4.他还对赵采取过急救措施。

俞说,剪刀是他做医药代表时买的,因为要用来开药品箱子,所以经常放在身边。

案发当晚,俞让赵草拟一个租房合同,趁赵写合同时,他一手捂住赵的嘴,一手勒住她的脖子,让她拿钱出来。

“我只是想抢点钱。”俞详细讲述了“当时的情景”。

当时,赵姑娘拼命挣扎,向后一仰,两个人同时摔在地上,赵的个子比较高(1.74米),一面叫救命,一面和俞扭打起来。

剪刀从俞的袋子里掉了出来,赵先捡起来刺他,他就去抢,结果被赵咬了一口。推搡间,剪刀“不小心”划破了赵姑娘的脖子,他立即用窗帘裹住赵的脖子止血,可是血流不止,他把赵抱进洗手间冲洗伤口,发现她破裂的气管里有淤血,于是用手把淤血掏了出来,让她喘气,后来还跑到房间里想找针线缝合脖子上的伤口,可惜没找到,等他回到洗手间,赵已经不动了。

“我是学医的嘛,知道她没救了,打120也来不及的。”

法官反问:

难道你“不小心”戳了她很多次?

检察官听了一会,打断:“当时的剪刀是打开的,还是闭合的?”

俞犹豫了一下:“打开的。”

“你是怎么抓刀的?”

俞支支吾吾:“就是一把抓住。”

检察官立即追问,一把抓,剪刀又怎么会是打开的?

俞含含糊糊,说不上来。

检察官随即宣读尸检报告,报告称,赵的脖子有多处戳刺伤,伤口深至颈骨,静脉和动脉皆断,大出血而死。

法官示意法警把尸检报告拿给俞看,反问,难道你“不小心”戳了很多次?

俞的声音很小:“我也记不清了,反正就是不小心划到的。”

法官又问:“你失业几年?”

俞答,两年。

“你说剪刀是用来开药品箱子的,可你已经失业两年,怎么还会随身带着?”

俞语塞,沉默一会,喃喃道:“有时候还是要用一下的。”

杀人后他给女孩洗了头还刷了牙

确认赵死亡后,俞用剪刀剪开赵的衣裤,打开水龙头,冲洗尸体。将尸体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后,他还用洗发液仔细清洗了她的头发,又找来赵的牙刷,抹上牙膏,撑开女孩的嘴,帮她刷了牙,最后把赤裸的尸体摆坐在抽水马桶上。

然后俞开始了一场长达5个小时的“打扫卫生”。

最后把毛巾、牙刷、拖把头、赵的提包、衣裤(包括衣柜里的)装进一个旅行箱。

拖着旅行箱,提着房间里扫出来的四大袋垃圾,凌晨5点,俞离开赵的租房,反锁房门,连夜回到安吉。

除了赵皮包里的钱和手机,其他物品连同剪刀全部被他扔掉。

检察官问,为什么要这样处理和摆放尸体?

俞说,因为老家安吉有这样的风俗,这样做是为了尊重死者。

赵姑娘之前还有一个女孩险遭毒手

俞说,他一直无业,借了很多钱,实在没办法,起了抢劫的念头。

他把抢劫对象圈定为在网上寻求合租伙伴的女性,在赵姑娘之前,他还给其他四个女孩打过电话,其中有一个女孩本来已经和他约好晚上看房了,后来又打电话给他,说推迟一天。

“幸好这个女孩家里临时有事,逃过一劫。”检察官说,俞手机上短信记录显示,他和这个女孩交谈甚欢,女孩没有警觉,甚至连家里的情况,作息规律都告诉了俞。

律师辩称,

如果判了死刑,他的父母就无人赡养了

庭审正在进行,一个老人突然从旁听席上站起来,拉开隔离门,想走进审判区。

被法警阻止后,老人突然双膝跪下,老泪纵横,将一沓A4纸大小的材料举过头顶。法官示意法警将这沓材料交给俞的辩护律师。这个老人是俞某的父亲。

律师逐张展示:“这是俞××村里人联名写的求情信……这是独生子女证……这是他父母家的照片,可以看出家贫如洗……”

律师总结,俞是独子,如果判了死刑,他的父母就无人赡养,希望法庭轻判。

法官表示,这些材料和案件事实没有关系。

检察官大声说,俞××的行为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请法庭依法量刑。

刑法规定,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俞的律师辩解,俞本意是想抢劫,没有故意杀人的预谋,并没有达到要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度,希望法庭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严静 通讯员 刘波 钟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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