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个车位仅30个出租,金色钱塘业主称被“逼”买地下车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3-08 07:46   

[物业解释]

没停车证的车子肯定不放行

小区大门一直堵着肯定不是办法,为了不耽误更多业主办事,有业主打了110报警。当民警赶到现场时,执勤的保安居然一句话都没有,甚至不肯联系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最后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一名保安才去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

浙江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吕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金色钱塘一期有500多户,车位的比例接近1:1,也就是说这里的车位有500个左右。

吕经理说:“我们已经在一个月前,贴出了停车的相关通知,上面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很多业主到现在都还没有去办理手续。”

110民警要求吕经理尽快开门解决拥堵的问题,但吕经理这样说:“这个我无法办到,没有办理证件的车子肯定进不去。”

民警对此也很无奈。直到下午两时许,民警提出打开小区其他的通道,让有事的业主赶紧出去办事。这时,吕经理才开口让保安打开消防通道,放行了几辆车子,随后又紧闭大门。

直到昨晚8点,金色钱塘小区门口的车子依然排着长长的队伍。

对于不少业主所说变相逼他们买车位的问题,小区开发商杭州金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许经理说:“我们是按照相关规定办事,进行的商业行为。收费的标准也是参考周边几个楼盘的,每个车位一般在10万元左右。”

许经理还算了一下车位卖出的情况:“现在已经卖出一大半。这些购买了车位的业主也会来提意见,说自己购买的车位被别人侵占了。我们这次规范停车位也是为了照顾到购买车位的业主的利益。”

[律师说法]

物业的做法已经严重越位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治听说这事后,第一句话就是:“很明显,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越位,超越了他们的管理权限。”

张律师说,小区的地面车位属于所有业主,这些财产如何处理当然要由业主说了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用途。

小区地面要不要停车要经过小区的业委会讨论决定,如果没有业委会,也要经过所有业主的投票,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见才行。

物业公司张贴告示、通知,就说不能停车了,这很显然是不合法的。

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管理好小区的环境,他们面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该是组织大家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组织业主投票,决定停车问题该怎么解决。

“如果物业公司一意孤行,业主有权起诉物业公司,我认为业主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张律师说。

也有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说,杭州小区地下车位一般都是“租售并举”。但开发商往往更愿意出售车位,至于出租的数量,都是由他们说了算。这就造成了目前类似的一系列纠纷。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此尽快作出规范和要求。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包敦远 文/摄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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