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
各地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幼儿园对于持证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读尽读,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设区市统筹落实、依法依规接收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实施义务教育。
持续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园)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着力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入学报名应用服务体验。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不动产权、社保记录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原则上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提升入学报名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严格实行免试入园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招生政策和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压实属地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结合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针对招生入园重点环节,对区域内幼儿园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排查,强化招生入园信息公开。严格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及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整治义务教育学校“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
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的各类违规行为。进一步整治义务教育学校“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持续巩固“择校费”治理成效,禁止把竞赛成绩与招生入学挂钩,坚决制止初中学校以各种名义和方式提前圈定小学生。公办学校出现违规招生并查实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严肃处理;民办学校出现违规招生并查实的,要依法依规核减当年或次年的招生计划;特定类型招生出现违规行为并查实的,要取消有关学校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违规招生、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要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处理。
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均应及时公布本区域、本校(园)的招生入学(园)咨询电话,积极做好入学(园)答疑服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均应主动公布本区域招生入学(园)投诉受理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和投诉受理渠道,各设区市的在省教育厅官网公布,县(市、区)的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