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外省曾有定向师范生违约被通报
定向专业录取招生非常火爆,但也有一些潜在的风险,考生一旦录取,需要按合同履约。去年10月,外省曾有多名公费师范生违约被通报。
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共有5人被通报,都是去年6月从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的。
去年9月,广东雷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公布了4名公费定向培养对象的违约情况。其中,2人于2023年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未履约;另2人于2022年毕业在雷州市服务满1年后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履约。
福建莆田市教育局也曾发布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根据规定,毕业后未按协议到莆田市教育局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需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莆田市教育局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其中,有违约人员需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合计8.97万元。
在浙江,也有同样的情况。省内一位从事就业工作的大学老师说,浙江极个别的定向师范生,因考研等原因也存在违约的情况。“各地做法不一样,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要按照协议退还学费和生活费,要缴纳违约金,相关情况可能会被记入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