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
名额分配招生比例
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
在中本一体化招生中,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招生学校(专业)志愿,在全市统一的中本一体化招生平台,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中,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分设的校区及领办的分校、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等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40%。
自主招生中,有特长特色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在特长特色自主招生中,共有3个类别,包括特长生、列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考生在3个类别中选择其中的一类一校报考,不得兼报。中考前,先由招生学校进行术科(专业水平,下同)测试。考生报名参加相关学校特长特色自主招生术科测试且成绩合格,即视作已完成所报特长特色自主招生志愿的填报。中考后,招生学校根据术科测试成绩、中考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在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中,考生可在自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中选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个专业志愿。
中考前,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先由招生学校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考生报名参加相关学校自主招生专业适应性测试且成绩合格,即视作已完成所报学校(专业)自主招生志愿的填报。中考后,招生学校根据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考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考核总分,其中中考成绩所占权重为90%,并根据考生志愿及考核总分,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上述两个类别的自主招生,按照特长特色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顺序依次进行,已被前一类别录取的学生,不再进入后一类别录取。
集中统一招生
第一批可填8个志愿
第二批可填20个志愿
在集中统一招生中,省重点普通高中、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含面向市区等额招生的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五区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其他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第二批招生。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核准的市区外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的统筹招生均纳入第二批招生。
考生最多可填报8个第一批招生学校志愿、20个第二批招生学校(专业)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分批进行录取。
列入第一、二批招生的部分学校特色班招生,考生应先参加术科测试,合格者可填报相应特色班志愿(与第一、二批志愿同时填报),纳入相应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批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