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HPV疫苗接种!浙江最新明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12-12 09:18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等8部门印发《浙江省加速消除宫颈癌工作方案》,提出推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宫颈癌早期预防,提高妇女健康素养和保健技能,促进宫颈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等目标,其中:

到2025年

○ 试点推广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服务

○ 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60%,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

○ 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

到2030年

○ 持续推进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工作

○ 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

○ 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巩固在90%以上

《工作方案》明确了这些重点任务

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降低患病风险

推动促进HPV疫苗接种。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积极发挥学校组织动员作用,做好适龄女孩摸底调查、宣传发动等,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

加大HPV疫苗接种医疗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历年账户余额可用于本人或其近亲属HPV疫苗接种。

加强对浙江省HPV疫苗研发企业服务指导,助推HPV疫苗早日获批上市。

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深化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组织方式,方便偏远地区妇女就近就便接受筛查。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积极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效果。

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指导推动用人单位选择适宜的筛查方式,定期开展女职工宫颈癌筛查。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工作突出的用人单位,加大支持和激励力度。

规范宫颈癌治疗,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

提供优质宫颈癌诊疗服务。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

健全宫颈癌患者综合救助机制。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宫颈癌患者医疗保障力度,加大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宫颈癌患者关爱体系,建立困难对象中宫颈癌患者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

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健全宫颈癌综合防治网络,推广医疗机构“宫颈癌综合防治一体化门诊”等新模式。依托省级宫颈癌检查培训指导中心加强宫颈癌防治专业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服务质量。

打造全程管理信息化平台。依托省“两癌”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宫颈癌综合防治信息平台,在宁波等地先行试点,推进HPV疫苗接种、电子病历、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浙里防癌”等平台应用互通,推动“两癌”免费筛查、门诊机会性检查和女职工健康体检相关数据信息汇集,逐步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闭环管理。

加快宫颈癌防治新技术运用。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利用“云上妇幼”等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建立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

《工作方案》还明确,要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落实城乡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经费保障,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协调多方资源,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等。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浙江发布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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