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科类有变化 浙江出台艺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2-26 12:58   

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实行分类考试录取

2024年起,不组织专业考试的8个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平行志愿批次,直接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校考高校的录取规则,在艺术类校考批实行传统志愿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在艺术类省统考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明确校考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

2024年起,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浙江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现行政策中舞蹈类、时装表演类、影视表演类文化课成绩占比为40%,改革后,新舞蹈类、表(导)演类的相应文化课成绩占比调整为50%;其余科类占比不变。

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办法为: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

《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各市、县(市、区)要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注:

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申请跨科类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2.130101艺术史论、130102艺术管理、1301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302戏剧学、130303电影学、130304戏剧影视文学、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12影视技术等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安排在普通类招生。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浙江发布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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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现有的8个省级统考科类调整为教育部规定的6个省级统考科类,其中,表(导)演类在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的基础上整合,书法类为新增科类。一起了解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