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分与分配生录取无关
昨天上午,杭州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了杭州市区中考加分和普高名额分配生的征求意见。
两份征求意见稿涉及多项重要变化,先抓重点来解读——名额分配招生政策的调整。
一、从原有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等额推荐、高中学校按不低于95%的比例录取”的方式,调整为“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分配生志愿、高中学校按平行志愿录取”的方式。
二、不再与初中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初三下学期的模拟考试成绩挂钩。
三、原先初中学校推荐时5%的综合素质评分,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名额分配生的前置条件。
四、新的名额分配招生政策从2024年开始实施,最开始影响的是现初二年级、初一年级学生。
再看中考加分政策的征求意见。
总的来说,原先的9个加分项目,取消1个项目,即外籍华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一、保留了8个项目,其中3项更为规范、完善,涉及少数民族考生、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和港澳籍学生。
二、本政策从2023年起实施。
来看看两份征求意见的内容。
名额分配招生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名额分配招生)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招生对象条件
以下三项均符合的学生可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1.符合市区各类高中报考资格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符合相关高中招生前置条件。
3.初中阶段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初中2024届毕业学生和2025届毕业学生(即现初二年级、初一年级学生),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至初中毕业均应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
二、名额分配方式
分配生招生名额仍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均衡分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并将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招生录取方式
1.志愿填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志愿(最多可填报3个招生学校志愿)。
2.划定基础控制分数线。中考后,市教育局根据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数划定市区名额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基础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达到基础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分配生志愿方为有效。
3.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逐校进行分配生招生录取。
本《通知》从2024年(即现初二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中考加分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一)保留的加分项目
1.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二)规范完善的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对象调整为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在当地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此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
2.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加分对象调整为初中就读期间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学生。
3.港澳籍学生加分调整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
(三)取消的加分项目。
外籍华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规范完善后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不变。
本政策自2023年起实施。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