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修改填报信息或修改填报志愿
重点说明
7月11日—7月13日每日9:00—21:00期间,家长可以进入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或填报志愿修改。网报时间截止后,无法进入系统修改信息。
进入系统后,家长点击“修改采集信息”按钮进行修改,点击“修改填报志愿”对志愿进行调整。
点击“修改填报志愿”后,若显示如下画面:
家长须点击“撤销报名”按钮进行撤销操作,再继续按照上述方法报名民办小学或公办小学。
五、双(多)胞胎子女报名
重点说明
双(多)胞胎子女均需正常网上报名(不能只报其中一个孩子),选报同一所民办小学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
家长点击左下角“新生报名”,即可进入下一个适龄儿童的报名流程,操作方法如上。
重点说明
7月28日9:00-16:00(补招生报名阶段于8月5日12:00-16:00),家长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报名的民办小学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六、民办小学报名资格审核查询
网上报名、补招报名民办小学,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由民办小学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请家长于7月28日9:00-16:00,进入系统进行查询。
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包括3种情况,分别如下:
第一种“审核通过”:报名适龄儿童将进入民办小学录取环节。
第二种“审核不通过”:报名适龄儿童可补齐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相关信息详见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招生公告。
第三种 变更区域,修改报名学校:报名适龄儿童因不符合原选报的民办学校入学条件,但符合其他区、县(市)的就读条件。
家长如选择报名变更区域的民办小学,请点击“修改报名学校”,重新选择“民办小学”后,进入民办小学录取环节。
家长如若放弃报名,可点击“退出”按钮,会自动转入符合就读条件的区、县(市)的公办小学的现场核验环节。
7月29日,公布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学生名单。
8月5日,公布民办小学补招报名学生名单。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关注,如有异议,请咨询所在地区、县(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