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六部门发布非学科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指导意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5-26 07:51   

五、日常管理

(一) 项目管理。学校须将选定的非学科机构、服务项目、参与人员等登记造册。非学科机构须在学校统筹安排下开展拓展服务。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学校学科类教学及服务。

(二) 人员管理。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人员必须 为非学科机构的专职人员且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 能力证明;非学科机构人员一般不超过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员总数的 50%。具体比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设定。

(三) 经费管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可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统一收取,也可单独纳入代收费范围收取,但不得重复收费。若纳入课后服务费范围,引进的非学科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在学校统一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中按规定列支,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若纳入代收费范围,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各地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非学科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加价获取利益;同时要根据引进的课时占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比重情况进行折算,降低相应的课后服务费标准。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收费,也不得委托家长代收费。学校要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等行为。

(四) 器材管理。学校应当建立非学科机构使用本校软硬件设施、设备登记制度。引进的服务项目若需使用学校有关器材、场地等软硬件设施,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或与学校协商解决。引进的服务项目若需学生自备器材、工具,须在学生报名参加前告知。

(五) 安全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机制,把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延伸至课后服务时间;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 (包括学生信息安全)的各项规定。学校与非学科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在服务合同中做出职责划分;对于特殊类型项目,可在服务合同文本中附加有关安全条款。

(六) 信息公开。各地教育部门及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区域和学校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

六、评估和退出机制

(一)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学校一般每学期组织1次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学校对非学科机构及项目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非学科机构及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二) 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1.由学校与非学科机构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终止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学科机构应当退出区域“白名单:

(1) 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2) 非学科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3) 非学科机构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4) 非学科机构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若出现上述相关情形,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应当书面函告非学科机构相应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核查。如果情况属实,由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非学科机构清理出区域“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3.若非学科机构因违规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作出暂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或清理出区域“白名单”的决定。

七、工作推进

(一) 建立协调机制。各地应当建立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班,由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召集。工作专班定期研究本地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联动落实安全保障、绩效评估、违规处置等事项。

(二) 有序推进实施。各市、县 (市 、区 )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制定本区域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各地可选择若干区域及部分城乡学校先行试点,优化实施方案,成熟后有序推广。

本意见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教育之江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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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遴选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