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适用范围、遴选原则、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新学期开始,杭城中小学的学后托管课程也即将展开,省厅的这份《指导意见》,对于哪些机构项目能引进校园、遴选申报的原则和条件、程序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目的也很明确——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拓展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空间,有效解决课后拓展服务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在适用范围中,《指导意见》明确,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适用于本指导意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科类项目不得引进校园。
在机构的选择上,要遵循五个原则——
公益属性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须遵循公益性原则。
双层遴选原则。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学校可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自主申报原则。根据相关申请要求,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自主向属地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公开公正原则。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和遴选结果的机构名称、项目清单、服务报价等须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属地主管部门须对“白名单”内的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并以数字化改革思维逐步推进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实现智能监管。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才能进入区域遴选“白名单”,学校在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时,也要遵守严格的流程和规范。
学校应按一定比例推选相关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代表(具体比例由各地明确),对展示项目进行评议。评议一般采用投票方式,投票规则及赞成票的具体门槛比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设定并在招选公告中载明,赞成票的门槛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没有达到赞成票门槛比例的项目不得引入校园。
学校与入围的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合同,首次招选项目一般签订1年期合同。如果师生、家长对培训项目满意度比较高(满意度门槛比例由各地明确),可续签1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续签合同期满后须重新招选。
在日常管理中,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人员必须为机构的专职人员且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机构人员一般不超过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员总数的50%。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收费,也不得委托家长代收费。学校要将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评估和退出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派出项目专业师资提供相应服务、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平均满意率明显偏低的培训机构,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