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查分共50分评价合格即获40分
上海出台的《综合考查指导意见》指出,学校综合考查(满分50分)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高中学校结合入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满分40分)。先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围绕《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简称《纪实报告》)给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再由高中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如“合格”即为40分,“不合格”的学生由高中学校结合《纪实报告》酌情扣分。
杭州一初中校长分析说,作为校长,如果学生中考成绩达到了某高中的录取线,学生也填报了该校志愿,学校肯定希望学生能够分配成功,一般都会给满40分,毕竟,只要学生没有明显的违纪行为,《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合格还是容易的。
二是高中学校对入围学生开展现场综合评价赋分(满分10分)。由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等,组织入围学生进行现场综合评价。要求高中学校自主制定公示综合考查方案,不能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测试;将通过全程录像、双盲匹配等保障制度,确保考查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学校综合考查纳入严格监管
之前,上海的新政在发布征询意见稿时,因为综合考查分细则没有公布,上海很多家长担心这50分对孩子影响很大,担心会有水分,网上议论很多。上海还有一些培训机构虚张声势,纷纷推出综合考查提分培训,激起了家长新的焦虑。
现在,细则出炉,家长可以安心许多了。孩子起码40分比较容易拿到,另外10分,会在严格的监管下进行。
上海中考新政的细则说,为保障学校综合考查工作的公平公正,《综合考查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以下监管措施:
要严格执行公开与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严格执行相关保密与考试安全规定。
在现场综合评价前,须告知学生有关流程和纪律;须组建若干评价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七人组成,来源应多样化;
须组建巡查小组,由责任督学、本校纪检工作负责人和家委会代表等组成,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工作;
现场综合评价须实施全程录像,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学生与评价小组的匹配关系;
评价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统计得分时,须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对于招生学校违背综评导向、提前开展招生工作、提前承诺录取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计划。
在考查各环节中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海中考新政,你觉得怎么样?欢迎留言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