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完善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可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利用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或是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规范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有关人员取酬应与课后服务的工作量、工作表现挂钩,具体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基础性托管服务免费向学生提供
经费方面,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放学后基础性托管服务和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
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同时,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